行为历史记录的NFT化:价值回归意义

行为历史记录的NFT化:价值回归意义

我在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的时候幡然醒悟,拥抱了元宇宙、NFT、Web3等新概念。但还剩一个新概念我一直有所保留,那就是DAO。

DAO指“去中心化自治组织”,其实也是个老概念,记得刚接触比特币的时候,巴比特似乎就要搞DAO(或类似概念),后来导致以太坊分叉的The DAO事件我也见证了。

我的看法其实是比较一贯的:我觉得DAO是个好概念,但市面上看到的做法都不太对,但究竟该怎么做我也没想好。直到最近终于有了一些思考了。

其实我在1月14日的文章中就提到DAO可能用来做类似sci-hub的组织,促进开放共享又游离于国界管辖之外。而我在2月23日的微博上写道:

“所谓去中心主义者在19世纪初的法国出现,然而引领19-20世纪的工商业发展的是英国、美国、德国、日本等等。伟大的企业家,从爱迪生、福特,到盖茨、乔布斯,都是独断专行,没听说哪家去中心组织引领创新。DAO很有意义,但我觉得主要还是在NGO等组织方面有益,对于开拓创新的领域没有必要。”

6月2日的微博写道

“传统公司的董事会就是某种代议制投票治理机制,DAO要搞什么代议制民主,最好的结果无非是一个在线董事会罢了。现在的DAO根本比不上希腊城邦的直接民主。希腊城邦的精神不是投票,而是市政厅和阿戈拉agora。现在有些DAO是有了一点儿agora的意思,但它们最好先搁置投票机制”

我的观点是,DAO不适合做以“公司”体制,特别是创业公司的体制。创业公司需要迅速而果断地开拓市场,与其它企业一道残酷竞争,优胜劣汰。自由市场的“去中心化”体现在:环境允许无数企业、无数创业者共同竞争,没有任何企业天然享有垄断地位。在市场竞争的层面,没有唯一的计划,没有下场比赛的裁判员,那这就是“去中心化”了。而市场竞争的基本单位是公司、企业,而不是个人,所以在公司内部,效率优先是理所当然的。

无论是从区块链技术层面来说,还是从政治体制层面来说,“去中心化”一般都是牺牲效率换自由,哪怕我们可以相信当自由与效率达到一定的平衡状态时,去中心化治理比大多数专制更高效,但只要它比不过最好的专制,那就还是不适合公司。99家专制的企业不如去中心化组织,只要有1家开明专制的企业更优胜,那么最终胜出的就还是专制的企业,这就是市场的残酷性。当然当初创企业壮大之后,取得了一定的市场地位,为了稳定发展,公司治理会趋于民主化,但杰出的CEO仍然是决策中心。

这些观点至今也差不多没变,但我想通了一个问题:我不必纠结于“DAO不适合公司而更适合NGO”之类的选择,因为DAO可能创造出新的组织形态,这些新的组织形态既不是“公司”,也不是“NGO”或其它传统的社团形式。DAO就是DAO,应该跳出传统的框框来思考DAO的运转和意义。

公司是逐利的组织,而NGO是公益性的、非营利的,但营利与非营利的界线一定是清楚分明的吗?

当然,公益性的行动不应该由逐利作为首要的驱动力,人类是一种有道德、有荣誉的物种,那些由超越利益的更高旨趣所驱动的行为是高尚的,而行动中一旦掺杂了过多的利益诉求,很多公益事业反而是难以推动的。

但是,赚钱的工作和公益的行动之间并没有截然区分,许多赚钱的事情,也会有利于公益,而且,有些人也会因为公益的驱动而从事某些赚钱的事业,比如谷歌公司之类的,很多项目都有“改变世界”的理想在推动——无论这些公司文化是否虚伪,至少实际工作的人确实会有一部分受到公益旨趣的驱动。公益的旨趣让枯燥的工作显得更有意义,更有成就感。

另一方面,一些公益的项目也需要一定的利益回馈,特别是许多需要长期稳定的专业人员和资源投入的公益行动,仅靠一腔热血很难建立起稳定可持续的公益组织。另外,许多企业家也乐意做慈善,因为慈善事业能给企业带来名誉,增加知名度和口碑,间接为企业带来收益。

也有许多行为具有多重旨趣,例如购买福利彩票,一方面是想暴富(逐利行为),一方面是想找刺激碰运气(娱乐行为),另一方面也多少能支持福利事业(公益行为)。很多人想的就是:我发财了当然最好,要没中奖就当捐了。不能说这种公益心是完全虚伪的,人心本来就是复杂丰富的东西。

既然人的行动并没有截然的分界,为什么组织就一定要严格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呢?有没有可能二者兼顾呢?

NFT的出现提供了一些可能性。NFT火爆出圈就是从艺术品拍卖开始的,艺术家很快发现了NFT的妙处。传统上,一副已经卖出的画作就无法再为艺术家带来利益了,无论该作品在其它收藏家那里炒出多高的天价,艺术家本人得不到分红。但是如果作品以NFT形式卖出,那么哪怕最初贱卖,只要它最终被卖到高价,艺术家也可以从交易中获取分红。这就是说,艺术家在创作时仍然可以不在乎眼前利益,但是在长远来说又可以享受到该作品配享的红利。

所谓万物皆可NFT,能铸造成NFT的可不只是画作,把任何一种创作或行动以数字方式记录下来,都可以铸造成NFT,从而自由交易、流通,成为“收藏品”。

行为和事件可以成为“收藏品”,那么会有人为此买单吗?肯定会有的。现在的很多收藏品也不是靠艺术成就而值钱,而是靠在其中附着的“历史”而值钱。一支笔、一块布,只要它们参与了某些重大的历史进程,它们也可以变成“收藏品”。那么我们也可以想象,当我们把某一行为NFT化之后,如果这一行为确实具有长远意义,那么这一纪念性的NFT就有可能成为高价值的收藏品。于是,做出有意义的行为的人,就有可能最终收获与意义相称的财富价值。

推特创始人把第一条推特制造为NFT拍卖,卖出了高价,这已经证明了,如果有一个明确的收藏标的,人们是愿意收藏“一个有意义的行为”的。

买到“第一条推特”的人一年后想拍卖一个更高的价格结果流拍了,这也并不证明这类收藏品不成立,我相信他如果接受较低但仍然可观的报价,他肯定能很快卖出这件藏品。

总之,NFT提供了某种“价值回归”的可能性,让人们可以通过某些当时并不刻意逐利的一次性行为,收获到长远的利益。

在我看来,“第一条推特”这样的作为“行为记录”的NFT之所以没有火爆起来,一个原因就是没有形成规范和模式。例如集邮有集邮的圈子,玉器有玉器的讲究,文玩有文玩的玩法……当一种收藏品形成了“类别”,聚集了一个有所共识的文化圈子,形成了一定的规则和模式,然后藏家互相抬轿之后,这类收藏品才会真正登堂入室,受人追捧。

一个值得收藏的“行为记录”不能是随便谁张口就来的,推特的发布是一个全球网民共同见证的事件,但更多的人做的各种有意义的事情,并不一定有这么好的认证环境。于是,需要有人去创建这个环境,为事件记录提供认证、编纂、包装和铸造,并且形成一些共识的格式、规则和玩法。

这些事情由谁来做呢?其实在历史中就能找到先例,那就是“史官”,特别是中国古代的“史官”。帝王将相的行为由正史记录,普通人的重要事迹也要由族谱、地方志来记录。虽然中国古代的历史记录不能为当事人提供财富价值,但是提供了更加重要的信仰价值——“身后名”。我经常说,“史官文化”是中国最具特色的文化传承,历史是中国人真正的宗教信仰。

对“名”的重视在古今中外都不例外,而中国古代通过发达的史学传统,提供了体制化和仪式化的留名机制,在世界上是独树一帜的。

当然,古代的史官制度是中心化的,它的架构和节奏无法适应于Web3时代。但有没有可能复兴出某种“去中心化的史官组织”呢?这也许就是一个可能通过DAO来实现的事业。

我们可以用NFT把“名”变为相对不动的“恒产”,把“事迹/功业”变成可流通的“藏品”,然后建立共识,让人们有可能从“名”和“业”中获得长远的红利。如此,就完成了一种价值回归——“做越有意义的事情就能得到越多财富”。但不是直接迅速地赚到财富,而是通过“做事情→留名声→入史册→炒藏品→返红利”这样一条链条来实现价值回归。而这一链条中,做事的时候需要直接追求的只是名誉而非利益,只要珍惜名声,体面做事,就可以了,这就避免了过度逐利败坏了做事的动机。而后面的三件事则交由DAO来做。

5 Comments

  1. uniceros

    “但我想通了一个问题:我不必纠结于“DAO不适合公司而更适合NGO”之类的选择,因为DAO可能创造出新的组织形态,这些新的组织形态既不是“公司”,也不是“NGO”或其它传统的社团形式。DAO就是DAO,应该跳出传统的框框来思考DAO的运转和意义。”

    “如果我们的目的只是掘金或赚钱后带回旧大陆,那么DAO的组织未必是最高效的,但是如果我们试图在新大陆中探索新的自治形态,那么DAO是必经之路,是开拓者们最终能扎根于新世界的起点。”——华文道《白皮书》

    所以说DAO其实要构建的是web3世界中更基础的东西,比如城邦,它要提供的是一个环境,甚至会直接参与新大陆地理形态(地形)的塑造,所以还没有到达直接讨论是否高效参与某种市场竞争的位置,毕竟新世界的市场环境也还未定型。未来在DAO内部可以孵化类似公司的子组织形态,当然,它也可以是某种和传统社会里公司同一级别的组织。

    总之,我感觉目前你整体的态度是,围绕着区块链技术,NFT的身份门槛及其名誉、财产绑定体系等,顺应技术基底带来的去中心化、长期主义的价值方向,以更开放的态度去参与新旧世界力量在新大陆的自由博弈。

    1. 是的,DAO的理想应该是数字城邦或网络国家。“自由”不只有自由市场和货币自由,自由的环境也应该包含信仰、价值观、兴趣、娱乐、游戏等等方面的自由而充分的交流空间。DAO是着眼于社会结构重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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