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追问“网络”的存在及其意义,那么,“网络”是什么?现在,“网络”一词通常特指“互联网”或“因特网”这一新兴的电子媒介。当然,“网络”并不是一个新词,它总是被用来指称某种分环勾连的关联整体,例如“铁路网”、“关系网”等等。
而“互联网”一词,并不是指“具有互联性的网”这样的同义反复,而是指网络与网络之间的互联,又称“网际网络”,形成一个整体的全球网络。不过如果我们可以不顾“因特网”的词源而重新来诠释的话,英文中的“inter-net”一词显得更有意思。“inter-”这一前缀有“居间”、“在……之中”和“打交道”的涵义,这让人联想到海德格尔的存在论所谓的“在世界之中”这一概念。而“世界”在海德格尔的存在论哲学中又被理解为“意蕴整体”或者说指引结构的网络——“把上手事物的存在(因缘)乃至世界之为世界本身规定为一种指引联络。”[1]如此看来,“在世界之中”也许可以被翻译成“inter-net”了。
字面上的游戏不能说明什么问题,但是这启发我们去进一步追问:网络究竟是什么?“在网络中”或“在线”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存在方式?网络究竟向人们展开了一种怎样的“世界”?
关于网络的著述大多集中于两种视角,一是鼓吹者或预言家的视角,二是复古派和批评家的视角。的确,网络给人们带来了许多新的可能性,但也消减了许多传统的能力,这两方面都是对的,我并不希望给网络贴一个“好”或“坏”的标签,事实上,任何一种新的技术或媒介对于人类的历史来说,或者干脆说任何一种新的机能对于生物的演化史而言,总是有得有失的——四肢的出现让动物拥有了陆上生活的能力,但却逐渐夺走了它们在海中生活的能力,对鲸鱼来说正好相反,它们为获得重返海洋的能力,又失去了在陆上行走的能力。这一切都是演化的进程,并不是说海中生活的能力和陆上行走的能力之间有着好坏高低之分。根本不会有毫无损失,纯粹增益的进步。
人类通过技术,外化了自己的能力,从而获得了远为广阔的可能性。但人类每次依靠新的技术拓宽自己的能力时,也总会伴随着相应的舍弃或退化。发明了枪械的人类的战斗能力究竟是增加了还是降低了?如果从战士们越来越依赖于武器而不再像过去那样重视身体锻炼来说,结论应当是热兵器的普及竟导致了人类战斗能力的下降。但实情并非如此,人类并不总是非得赤身裸体地发挥自己的“能力”,用武器来格斗当然也属于人的能力。
海德格尔说道:“此在一向是它所能是者;此在如何是其可能性,它就如何存在。此在的本质性的可能之在涉及我们曾特加描述的种种对‘世界’的操劳和为他人的操持。”[2]所谓的操劳或操持,总是仰赖技术或媒介,人之为人本质上在于人是这样一种“寓于技术”的存在。
另外,即便说技术能够大大拓展人的能力,但“有限性”又毕竟是人类的宿命。和任何有限的生物一样,技术的演替也不可能是一种纯粹的增益,一些能力的拓展往往总要伴随着另一些能力的遗失。因此,一味赞美新技术带来的美好未来的鼓吹者不应盲目自大,应当注意到新技术必将带来的种种损失;另一方面,指出新技术造成的种种退化也并不能证明古代是更好的,退化和进化并不矛盾,它们是同一件事的两面。
我之所以要分析网络之所是,或者说网络向我们展开的可能性,并不是想退回过去或奔向未来,而只是为了理解我们自己的处境,通过对网络的考察来理解“我能”,从而回应“我是谁”这一哲学的最初和最终的问题。
现象学的立足点是我们在生活世界中的日常经验,我的分析也不妨从我最近的经历说起。我试图回顾这些运用网络的经历,从而揭示网络之所是。正如海德格尔所言,世内存在者首先是作为切近上手的用具(媒介)照面的,而用具又首先是作为操持过程中“为了作……的东西”而得以领会的。“严格地说,从没有一件用具这样的东西‘存在’。属于用具的存在的一向总是一个用具整体。只有在这个用具整体中那件用具才能够是它所是的东西。用具本质上是一种‘为了作…的东西’。”[3]因此我并不准备拿“网络”作为一个现成的对象加以描绘,而是转而描述我“通过”网络所做的事情,但又并不专注于我所做的具体事务内容,而是把它们悬搁起来看待,来反思使这些事务的展开得以可能的呈现方式——网络的存在。
我最近开设了一个个人网站,把之前的博客搬了过来,用WordPress软件发布我的文章,还添置了若干社会化的插件。
显然,这些都是通过网络才得以可能的活动,不了解互联网的人甚至恐怕听不懂我究竟作了些什么。那么,这些活动究竟是如何得以可能,又开展出怎样的可能性的呢?
界面
首先,我有一台电脑,我通过这台电脑上完成了建设网站等一系列的操作。在这里,这台电脑就是网络的一台“终端”,也就是说,是我得以同整个网络打交道的端点,是网络的终结之处和我开始介入的地方,包含着输入设备和输出设备,我通过电脑访问网站,而网站向我传递的信息最终在这台电脑上显示出来。所谓终端,意味着它并不是整个系统的全部,我通过这台电脑所做的操作并不是要作用于这台电脑内部,我所获得的信息也并不来自这台电脑内部,而是连接到某个遥远的地方。终端只是提供了一个“操作界面”。
“界面”这一概念引起了理论家的重视,马克·波斯特说道,“探讨社会景观以认识其中人机层迭的一个策略便是考察‘界面’这一术语。”[4]“界面(interface)”顾名思义,是人与技术系统相互照面,取得联系之处。这似乎是信息时代的新事物,在传统的技术中有没有类似的部分呢?波斯特认为,“早期机器的界面要么是透明的(如冰箱的界面),要么对于外行来说是完全隐蔽的(如机械工具的界面)”[5]而迈克尔·海姆认为一般的工具“是没有这种连接的。我们使用工具,拿起放下。它们不迎合我们的意图,……扳手很合手而且也可以调扳头的宽窄,……然而,扳手不能成为螺丝刀,而螺丝刀也拧不动螺帽。”[6]
他们说得都没错。在某种意义上说,任何机器乃至任何用具,都有着各自的“界面”,即我们同它直接相照面的接触端点。任何一种工具,或大或小,总不是一个孤立的点,而总是“伸展到因缘整体中”[7]。我们使用锤子是为了敲打钉子,我们使用锤子和钉子等一整套修理器具,是为了修缮家具,而家具是为了完善房屋,房屋是为了遮阳避雨……我们在操持某样东西时,都从来不仅仅是指向它“本身”的“内部”,而总是向外伸展到更大的系统中去。“修缮”是我们与桌子之间的一种可能的照面方式,锤子和钉子开启了一个特殊的交互界面,通过这个界面,桌子会向我们呈报某些信息,这些信息将和我们通过“休息”或“装饰”等方式,通过茶壶和桌布等工具开启的界面关照桌子时所获得的信息大不相同。事实上,我们总是要通过某些更切近的媒介,来“访问”另一些媒介。我们不妨把这些切近上手的媒介认作“终端”,而它们总是传达着和通达着一个更大的系统。
而之所以传统的工具并没有被理所当然地认作“终端”或“界面”,是因为它们要么是过于透明,要么是过于隐蔽了。我们要么处于完全的上手状态,“拿起放下”,径直穿过工具,直接去调试桌子;要么就处于完全的现成状态,撇开桌子而全心调试锤子。而很少让锤子处于一种半透明的状态——我们既通过了它去调试桌子,又让锤子占据我们的视野。这种情况也许会在一个将将上手的学徒那里呈现出来,他一边锤打,一边面对着手中的锤子,掂量轻重,不断调整握锤的姿势,寻找恰当的手感。在这种情况下,他才能够感受到这一事实,他向钉子输出的影响,是通过对锤子的操作达成的。
一个媒介要呈现为一个“界面”,一方面要求它纵向的交接和传递地位,另一方面也要求它具有一定的宽度。确实,如果扳手只是指向拧螺帽这一件事,你就很难把它看作一个操作面。计算机具备这样的特色——它能够有效地进行传达,但又具有足够的多样性,让操作着很难完全通透地上手,而总是不得不在其间有所驻留。但是这里并没有某种本质上的二分,网络媒介提示我们注意到一般器具的整体性和指引性。任何工具本质上都是某个整体系统的一个“终端”,都会开启出某个特别的“交互界面”,只是在网络媒介中,它们被更加显著地展现出来了。
空间
然后,我自己的家用电脑并不足以建设一个网站,我需要购买一个“空间”来安置我的网站。
这里的“空间”是什么意思呢?当然,它并不是笛卡尔的空间,作为坐标系的时空是通过了数学工具而得以呈现的,但这并不是唯一一种呈现空间的方式。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空间(处所)作为事物的“环围”,是通过人们寓于技术的“去远”和“定向”的操持活动而发现和衡量的。按海德格尔的话说:“‘上手的’存在者向来各有不同的切近,这个近不能由衡量距离来确定。这个近由寻视‘有所计较的’操作与使用得到调节。……周围世界上到手头的工具联络使各个位置互为方向,而每一位置都由这些位置的整体方面规定自身为这一用具对某某东西的位置。”[8]
这样来理解网络空间的“位置”,我们能够理解:首先,网络空间的位置并不是一个现实的地理位置,提供我空间的服务商位于四川,服务器位于中关村,而通过CDN(内容分发)使IP地址位于朝阳区。但是我的网站位于哪儿呢?四川还是北京?都不是。但网络上并非没有“距离”和“定向”意义上的空间位置。例如URL(统一资源定位符)标示了网站的“地址”,而在搜索引擎中的排位和与其它网站之间的链接决定了从某一特定场所出发找到我的网站的“距离”。当然,相比于视觉空间中边界分明、错落有致的距离感,网络空间中的距离和方位都显得颇为暧昧模糊。不过这恰好更像是听觉空间,或者触觉空间中的印象。在听觉空间中,所有的事物从四面八方向我会聚,我可以分辨左右或远近,但如果不靠视觉来辅助且不经训练,很难对事物之间的距离做出精确的衡量。而在触觉空间中,所有的事物,只要被我触及,就都是切近的。网络空间更类似于听觉和触觉所呈现的空间,远近和方位的概念并未取消,不过却难以形成一种抽离世外的客观计算,而只能以自己为中心进行一种颇为模糊的衡量。
莱文森引用约翰·佩里·巴洛给赛博空间下的定义:“人打电话时所处的空间。”[9]在打电话时,通话的对象与我的距离比起我的邻居而言实在是近得多。这种“切近”并不仅仅是一种主观的想象——它的确是主观的,没有办法拿某个客观的标尺来测量,但这一“距离”比起那些作为测量数据的距离而言,要更为真实和源本,那些客观的距离反倒是要以此为基准才得以领会呢。海德格尔说道:“‘近’说的是,处在寻视着首先上手的东西的环围之中。接近不是以执着于身体的我这物为准的,而是以操劳在世为准的,这就是说,以在世之际总是首先来照面的东西为准的。”[10]
除了亚里士多德的空间,网络空间也有柏拉图的意义,即“容器”或“基质”,类似于“质料”的作为形式的承载者意义上的空间。我所购买的网站空间更大程度上就是这样的一个提供可能性的基质。在笛卡尔的空间中,质料和形式的界限消失了,或者说颠倒了,不是把形式印入基质中,倒是把作为“物质”、“原子”,填充到作为纯形式的“空间”之内。形式是可感可量的,而事物的“质地”原本是在量度算计之外的存在。但随着质与形的倒转,在笛卡尔的世界中,万物都变成在本质上是可量化的了。这样一种空间观和本体论究竟有多么合理,这是另一个问题,不过在网络空间的概念中是否提示了某种更源本的空间观念?
就像硬盘或内存的空间那样,网络上的空间按字节来衡量,这一家是100M,那一家是1个G。乍听起来仿佛完全是同质化的,空间与空间之间只有量的差别而没有性质的差别。其实不然。购买一个空间的时候就必须想好:这是“为了作”什么的空间。如果单纯许诺你一个“空间”,比方说把磁盘里空出100M留给你。但是你既不能用FTP上传文件,也不能用HTTP访问,也不能存放数据库,也不能安装程序,甚至那块磁盘你没办法读写……总之,你什么都不能用它作,只是单纯地“留出”了那么一块地方,那么你其实什么也没买到。就好比一个无门无窗无内容的房间并不是一个真正的房间那样。只有在开放了相应的接口,安装了相应的软件环境,使得你有特定的方式去连接和维护时,它才算是一个空间。例如,我选择的空间基于Linux操作系统,PHP语言和MySQL数据库,这种环境适合个人博客的搭建,我可以通过FTP上传文件并安装建站程序,并让其他人可以在因特网上访问我的网站。
这提示出,与其说是先存在一块现成的空间,然后再在其中置入各种器具,倒不如说空间本身是在种种器具互相勾连所形成的环境下出现的。现在的云存储技术更是强化了这一点——你的存储空间甚至不会先存在于某一个确定地理位置的某一块确定的磁盘内,而是根据网络环境的架设和布局,存储在许多地方。
事实上,这也并不是网络媒介的特色,只是网络媒介最为突显罢了。麦克卢汉及其后的媒介环境学派主张的“媒介创造‘环境’”[11],梅洛维茨论证的“媒介塑造‘场景’”[12]还是海德格尔强调的“周围世界”(寰世、生产世界),讲的是类似的事。海德格尔说道:“周围世界这个词的‘周围’就包含指向空间性之意。然而对周围世界起组建作用的‘周遭’首先却没有任何‘空间’意义。”[13]和网络空间的情形一样,我们所在之处确实总是空间性的,然而这种空间性的处所并不是由首先某种基本的中性的纯粹空间搭建起来的,而总是在某个环境下,在同周遭事物的交流连接下营造出来的。媒介技术塑造着我们周遭的境遇,因而也必定在决定者我们的“存在”。
软件
我选择了世界上最流行的博客软件WordPress作为我的建站软件。这是一个开源软件,基于GNU通用公共许可证,也就是说,我可以获得它的程序源代码并免费使用它,我可以修改并传播它,但必须仍然保持开源并附加相同的许可证。
开源软件创造出“copyleft”的概念,显示其对copyright的叛逆。这个概念不妨译作“版责”,责任对应于权利,版权强调自己掌握着限制复制的权利,授予传播者以相应的权利才能去复制;版责则声明放弃对复制的掌控,但授予传播以相应的责任,例如注明出处的责任,进行交流学习的责任,例如同样保持开放的责任。传统作品的复制者必须取得一个copyright,而开源软件的传播者则必须领受一个copyleft。[14]
我很快就体会到开源软件的好处。一个成功的开源软件不仅仅是把程序源代码公布出来就完了,关键在于营造一个充满活力的网络生态——包括软件的核心维护者、插件开发者、论坛的交流者和随时提供反馈的用户。软件的核心代码当会持续地更新,而全世界成千上万的参与者更会开发出无数扩展的插件来丰富软件的功能。这些插件也大多会公开源代码,完全免费或接受捐赠。而像我这样的一般用户,即便不会编程,也可以为下载的插件作出某些细微的调整,并从中学习相关的技巧。我也可以很方便地找到插件作者反应错误或提出建议。
我们看到,这是一个学习者的理想环境。虽然部分插件编写者可以通过捐赠、广告、增值服务等方式赚一些钱,不过绝大多数显然都是业余参与者,他们的主要目的是交流和学习。整个软件的维护和推广也主要靠着广大业余爱好者的助力,作为营利机构的公司员工可能是极少的。例如有3200万博客用户的WordPress的母公司只有72名员工;下载量超过4亿的开源的火狐浏览器的幕后组织只有250名;拥有十多万志愿者的维基百科的运营方只有57名员工……[15]
不过,显然并不是所有的软件都是这样的,世界头号的软件巨头微软公司就是一个传统“版权”的捍卫者。相比于追求自由的开源软件,追求利润的闭源软件更难占据市场,但也更容易形成垄断和巨富。当然, 闭源软件也可能形成良好的生态群落,通过利润的驱使来吸引更多的业余开发者参与进来,例如苹果公司的应用市场。
从一开始,这些不同的取向就一直纠缠在互联网的发展历程中,各领风骚。按曼纽尔•卡斯特的历史回顾,“因特网文化”包含有四个层次:追求知识、崇尚卓越的技术精英文化;向往“自由”和玩耍的黑客文化;提倡分享和实用的“虚拟共产主义者”;以及寻觅商机的企业家。[16]这集中互相冲突的文化交织在一起,互联网并不是其中某一种文化的产物,而是在这一共同背景下孕育和发展起来的。
互联网的文化特征提示我们,首先,媒介技术并不是价值中立的,而总是负载着相应的文化特质,某种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可能受着某种价值传统的推动,也可能反过来促进或强化某种文化结构。但是,技术所负责的价值维度也不总是单调的,同一种技术可能蕴含着多重的倾向。因此,在高科技时代,即便说我们不可能无视或消除技术的发展,但是面对新技术的推广,我们并不是完全无可作为。究竟是选择ASP还是PHP,是选择为安卓还是为苹果开发应用,这些选择都是具有文化意义的。
发布
安顿好了网站的空间,我就要开始向其中添加“内容”了。内容么,主要都是我自己的文章。以这种形式发布在网络上的文章,又叫博客(blog),是网络日志(weblog)的简写。这些日志在发布之前,也是我在电脑上通过“字处理”软件写作的。
过去几年用电脑书写并用博客张贴的经历,早已渐渐改变了我对写作的体验,以至于我再难适应用纸笔写作,也总是习惯于把我的文章张贴在网上。尽管这种变化仍在进行中,不过可以预料的是,这一定是极为重大的转变。[17]
不过,许多人并不会感觉拿电脑写文章与拿笔写文章有多大的不同。这并不难理解。毕竟每一种新技术刚出现时,人们总是倾向于用旧有的概念去理解它,汽车被看作自动的马车,电报被看作更快的信件……但事实上,汽车不仅使出行更快,而且还改变了“出行”本身的意义,它不仅为出行赋予了新的意象,而且还改变了马车原有的意义——“新媒介使旧媒介成为艺术品”。同样,电子技术也将改变写作的意象,它甚至将改变“文字”、“文章”本身的意义。
人们之所以难以立即体认新技术带来的颠覆性变化,无非是因为,人们总是习惯性地以旧技术的语境下的概念来衡量新技术,概念的发展往往是滞后于技术的。试想一个生活于马车时代的人,第一次接触到了汽车,但他尚未改变他的整个生活方式和习惯,原先他该怎么出行,现在也还是怎么出行,原先怎么安排出行在生活节奏中的位置,现在还是怎么安排,他只是把原先的马车换成了现在的汽车。那么当然,他将发现,出行的速度快了一些、便利了一些,不过在环境设施不到位时(例如没有铺设好公路),汽车反而更慢、更麻烦了——于是综合来看,汽车和马车也差不太多。直到整个环境(语境)都发生了变化——等到人们按照汽车的性能重新安排了生活的节奏,等到整个社会架构和公共环境都围绕汽车的特性改变了设置,汽车与马车的不同才可能真正展现出来。然而此时习惯于汽车的环境的人们,往往又早已遗忘了马车的世界,他们转而用汽车的意向来理解马车,仍然极有可能得出汽车与马车差不太多的结论。
要看出技术媒介的差别来,确实需要存在论或现象学式的反思。首先是要把对象悬置起来,或者说,把“内容”悬搁起来转而反省媒介。我们不能把眼光局限于写作的对象,即“文章”上面,仅仅去衡量文章的内容并不容易揭示出媒介的差异。
这里要注意的是,新媒介当然不可能是不造成内容的变革,但问题是,究竟什么是媒介,什么是内容,其边界常常是不明确的,越是在媒介革新的时期,媒介与内容就越是难分难解,所谓“媒介即讯息”讲的也是这回事情。比方来说,火车出现时,它所运载的“内容”是什么?如果我们仍然通过手推车和马车的意向结构来观看火车,那么,我们看到的火车就是一节一节车厢组成的东西,它的内容比如说是煤块和矿石。按照这样的视角去分析,我们说火车对其运载的内容带来了什么变革呢?看来没什么变革:相比马车拉来的矿石,火车里的矿石并不会更纯或更特别,没有什么分别,顶多是火车拉的矿石快一些、多一些罢了。但是,如果放开了视角,不是把“媒介”看作某个具体有形的现成物件,而是把媒介看成“环境”,看成提供可能性的场域,这就大不相同了。我们发现所谓“火车”并不仅仅是摆在那里的一节一节车厢,还包括整个铁路系统,包括蒸汽机,包括技术背景,包括社会结构,等等这一切的背景使得火车能够作为火车运行起来。而火车所运载的内容也不仅仅是最初的现成的铁矿和煤块,随着火车的出现,可运载的“货物”的概念本身被扩展了,火车把许多原本并不能作为货物被看待的东西当做了货物,把许多原本并不被设想为运输的行动变成了现实。这些超越了旧的概念体系的东西,才真正是火车所带来的“讯息”。
我们如果以旧的观念,拿印刷时代关于何谓文章、何谓文字的概念来理解,那当然就很难看出电脑究竟带来了怎样的不同。因为我通过电脑来写文章时,还是以印刷时代关于“文章”的标准来约束自己,来制定自己的目标,那么我的“成果”(电脑媒介的产品)自然会尽可能地接近于我的“目标”(印刷时代的观念)。要真正进行对比,我们就不能把概念理解为现成的东西。
比如说,同样去写一篇“日志”,我可以用笔写在日记本上,也可以用电脑写在磁盘里。用磁盘里的日志和日记本上的日志读起来确实没多大区别。但问题在于,熟悉了电子媒介之后,我们根本不再是按照传统的模式来写日志了,“日志”逐渐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变成了“网志”,然后又出现了“围脖”和“脸谱”。在传统用笔写作的所有行为中,并没有哪一种能够与在“围脖”上发一篇“微日志”这样的行为相对应的。而传统的在簿子上写日记的习惯,在网络时代则大大减退了,仍然坚持手写的文本则被赋予了更多怀旧的、浪漫的或特别的意味。
究竟什么是对应于传统的“日志”概念的活动?是把笔记本电脑当做笔记本的替代品来保存每天的私密日记的行为,还是以“日志”为名义的博客发布行为?事实也许是二者皆非,传统的日志概念完全被打破并搅浑了。
既然我们不应当仅仅着眼于其产出的结果或者呈现的内容来衡量,那也就意味着,我们应当着意于写作活动本身,留心写作的过程有怎样的变化。
但问题出现了,写作的过程和“产品”如何分界呢?这个问题看起来很奇怪,但的确是一个大问题。事实上,表达过程与表达的产品能够如此分明,是书写的特性。在口语时代,表达的过程就是表达的内容,表达、表达者、被表达者是一体的。“言说”是过程也是产物,或者说,根本就没有什么产物,口语始终处在流动之中,没有定型的结果。
书写文化带来了二分的状况——“表”与“达”分开了,“读”与“写”分开了,“作者”与“作品”分开了。也只有在写作作为“过程”能够独立地被分辨开来时,我们才会以为这一过程——居间的媒介——是可替换的。我们可以设想用键盘替换钢笔,用磁盘替换纸张,然后我们再去对比它们的结果(产物)有何不同。但是问题在于,这里的置换究竟有多么合法?
那么,通过电脑来表达的行为,究竟是如书写那样,有着与过程相分别的固定的结果呢?还是如言说那样,根本就没有什么成型的“结果”而始终在流动的过程之中呢?这并不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事实上,通过电脑的表达似乎介于二者之间——言说就像流水,流过之后会给你带来触动和印记,但是却并不留下固定的产品;书写则像雕塑(印刷术则是印模),刻印完之后就成为硬邦邦的成果,虽然仍然能够修饰,但毕竟显得坚实稳固。而电子文本的输入则介于液体与固体之间,好像是捏泥巴那样(或者按照莱文森的比喻,像揉面团一样[18]),比起固体而言泥巴在塑造的时候有着更强的可塑性,任何时候都可以重新软化来轻便地修整;而比起液体而言泥巴又明显更具实在感,在固定之时可以和石头一样坚固紧致,随时可以被客观地观审,但随时又可以变得柔软乃至流动。
一个书写文本何时“完成”呢?书写文本的完成取决于空间的耗尽。一张纸写满了,一本日记本记满了,它就完成了。“页边空白”的意义在抄本时代就开始出现,它给读者留下了一点点的空间,让他们参与到作品的最终完成中来。然而这种留出的空间毕竟是非常微小的。那么,一部电子文本何时完结呢?电子文本的“页边空白”是无限的,无论一篇文本写得多么紧凑或完满,它总是拥有充足的余地。当它被“贴出”或者说公布于网络之时,可以说是“告一段落”了,但从此读者将可以无止境地参与到这一文本中来,作者也可以随时再去修补它的文本。特别是在现在的博客或微博上,贴出第一段文字经常不是标示着一段表达的结果,反而是预示着一段表达的开启,作者根据读者的反馈,一点一点进行创作。
但电子技术对创作的过程与结果的分明界限之打破,并不是简单地回到了口语时代,让一切回到混沌的流动状态,事实上,“过程”中的种种环节反而是更加明晰了,媒介中的层次和结构更加显明了,只是这些环节并不是呈现为单向线性的结构,而是互相嵌套关联,呈现出难以二分的多元结构。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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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一开始我就提到,更多的功能未必总是意味着更好,因为某些方面能力的拓展往往总是伴随着另一些方面能力的遗失。就像柏拉图在《费德罗篇》中对书写技术著名的批评——它带来了遗忘。书写技术帮助人们长久而精确地记录信息,但却因此必将助长人们的依赖,从而夺走人们的记忆能力。
就像人类用人造的衣服替代了天生的皮毛所付出的代价那样——人类的御寒能力究竟是失去了还是增加了?
赢得新的可能性总是伴随着旧的可能性的某种丧失。关键不在于给出一个好坏是非的评分,而是设法去揭示出那些丢失的和赢获的究竟是些什么。哲学家的使命只是揭示,而不是代替人们作出选择。
提供大量的“链接”是网络的特长,但同时也是最大的弊病。更多的可能性总要令人分心,从而损害人们专注投入的能力。
《传媒心理学》杂志在2007年发表了一个研究,实验者让两组志愿者 “通过网络浏览器观看有关非洲国家马里的介绍。其中一组实验对象观看的演示版本只包含一系列文字页面,另一组实验对象观看的版本除了文字页面之外,还包含一个窗口,窗口中是以流媒体形式播放的相关音像资料,实验对象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停止或开启流媒体播放。”[19]阅读结束后进行一个小测验,结果两组人的得分呈现显著的差异,观看纯文本的一组对知识的掌握更好,也更倾向于认为内容有趣。另一项研究则显示,“人们对所读内容的理解程度随链接数量的增多而下降”[20]。
类似的研究还有很多,结果都是,阅读那些含有更多图片、视频,或者更多链接的网页的人们,对内容的掌握就越差[21]
当然,网络具备更多的可能性,它可以传达一份充满链接的文本,当然也能够呈现一份纯文本。但是,通过网络阅读纯文本并不是熟悉网络的人的一般习惯,以这样一种“挥刀自宫”的方式使用网络,更会让人感到不适和烦躁。例如我现在使用电脑的一般状态就是,一遍开着字处理软件,一边开着浏览器,一边开着QQ、Gmail和校内通等社交软件。我不仅是能够忍受在工作中随时被弹出的消息打扰,能够随时停下阅读或写作的工作转而去阅读一篇分享或回复一封邮件,而且如果长时间没有某种打断,反而会感到不适,就会自己去刷新一下浏览器中的几个页面以便分一下心。
可想而知,我们专注和沉浸的习惯将难以在网络环境中养成。但这究竟是一件坏事还是好事呢?这还是不好断言。
我们知道,一个人独自专注和沉浸在抽象的文本中,这样的习惯是在书写技术,特别是印刷技术普及开来之后才得以形成的。而这种习惯伴随的代价是语境性和交互性的丢失。在古代更多地以即兴演讲和公开辩论等形式展开的知识活动,被一个人关起门来默默地读书所取代了。而默读是否总是比大声交谈在获取知识方面更胜一筹呢?这得取决于知识本身的形态。在古人那里,知识更多地是一种当场绽现的品质,而被书本记录下来的条文则被柏拉图斥为“知识的赝品”,是对知识的摹仿物。如果说文字能够协助学生们获取知识的话,就得看文字是否能把那些当场的语境场景复现出来。因此不难理解,在古代更受欢迎的文体是对话体。而现代所谓“纲举目张”的、去语境的,在分明的逻辑结构下循序线性展开的文体,在古代却是罕见的。
我们按照这种在印刷文化下确立的知识形式来制定相应的文本,以提纲挈领的能力作为对“理解”的衡量,当然很有可能发现,一种新的媒介并不适合来获取知识。但是,“知识”本身的面貌以及人类追求知识的方式难道不会再一次发生变化吗?
[1]《存在与时间》第103页,p88。
[2]《存在与时间》第167页,p143。
[3]《存在与时间》第80页,p68-69。
[4] 马克•波斯特:《第二媒介时代》,范静哗 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8页。
[5] 马克•波斯特:《第二媒介时代》,范静哗 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8页。
[6] 迈克尔•海姆:《从界面到网络空间——虚拟实在的形而上学》,金吾伦 刘钢 译,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78页。
[7]《存在与时间》第185页,p158。
[8]《存在与时间》第119页,p102。
[9] 保罗•莱文森:《真实空间——飞天梦解析》,何道宽 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9页。P36
[10]《存在与时间》第125页,p107。
[11] 《理解媒介》第27页。
[12] 见 约书亚•梅洛维茨:《消失的地域:电子媒介对社会行为的影响》,肖志军 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
[13] 《存在与时间》,第78页,p66。
[15] 见http://www.wordpress.la/internet-companies-with-few-employees-but-millions-users.html
[16] 见 曼纽尔•卡斯特:《网络星河》,郑波 武炜 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67页。
[17] 以下缩写自网络时代的写作——浅谈电子媒介的意向结构
[18] 保罗•莱文森:《莱文森精粹》,何道宽 编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31页。
[19] 尼古拉斯•卡尔:《浅薄——互联网如何毒化了我们的大脑》,刘纯毅 译,中信出版社2010年,第140~141页。
[20] 尼古拉斯•卡尔:《浅薄——互联网如何毒化了我们的大脑》,刘纯毅 译,中信出版社2010年,第139页。
[21] 尼古拉斯•卡尔:《浅薄——互联网如何毒化了我们的大脑》,刘纯毅 译,中信出版社2010年,第139~1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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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截选修改版发表于科学时报,201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