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427 字2012.04.19
今天讨论班井琪做报告,明显感觉井琪精神焕发,特别是最后搬起黑板来讨论海德格尔时显得意气风发的,似乎比生病前还神气,可喜可贺~
课堂讨论之后,井琪还发了邮件和微博继续讨论,我也写了长段的回应,既然他也乐意公开发表,我也转贴在博客上吧~ 井琪的原文我直接把他的长微博贴过来了(见最后),以下是我的回应:
我承认“这、那”有一种揭示出情境的功能,我对“形式指引”这个概念接受度不高,在我理解“这、那”所扮演的角色不如说是海德格尔所谓的“去远”,即“使之远而得切近”,一个“这”让我们立刻与周围世界中的最切近但又隐匿着某个事物隔开距离。
如果说这个“去远”的角色是所谓的形式指引,我当然同意。但我不同意的是井琪把这个个别的词放到过于特殊的地位——“这个da,是“形式指引词”。只有形式指引词才能带来现象学意义上的实存。”
如果说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在古代中文中,“这”、“是”之类的词往往都可以省略,那么是不是非要说,这是一个“省略”?是不是一定要把省略这些词汇的表达方式视为残缺的形态?
或者说,“省略”了这些词的表达形式同样也是完整的、饱满的,发挥去远作用的,或者说进行着所谓形式指引的,其实就是具体语境下被使用的”语言“本身(或者非语言的动作等),而不是这个语言中的一个附加的语法环节?
西方语言中有许多附加的东西是中文中没有的,例如词的阴阳性、单复数、时态等等。附加时态之后,一句话就有了某种时间上的定位,但是没有时态的中文同样也能唤出某种时间上的定位,这种时间感是由上下文语境给出的。类似地,不加“这”、“那”,同样也可以唤出一个空间上的定位。起到这种“去远、定向”作用的,与其说是附加的这些词头词尾的环节,不如说是整个上下文赋予的。
站在西方中心的视角看,就会把中文的语言结构看作是“省略”,看作某种残缺的形式。但是如果说中文本身也是饱满的、完整的,或者说在现象学上更具有源始的揭示意义的话,那么我们不妨把西方语言中的各种累赘的语法环节看作是额外的、多余的。
这些多余的语法环节起到的作用恰恰是把语句孤立化,因此西方人倾向于把语言理解为“命题”,命题是一句从情境中剥离出来的话,“这”恰恰是起到这一个剥离的作用。我们说“这张桌子是方的”时,这句话更容易被理解为一个单独的、含有一个独立的真值的,完整的命题。但我们说“桌,方也”时,我们就很难把它理解为一个独立的命题,我们需要知道它的上下文是什么,比如说“黑板旁有一桌一椅,桌,方,椅,圆。”当我们孤立地只看其中的“桌,方”一段话时,我们所作的并不是省略,而是割断,是把语境中的一段话和它的上下文分离开来打量。
简单来说的话,考虑这三句话的关系:
1、“(黑板旁有一桌子),方的。”
2、“(黑板旁有一桌子),那张桌子是方的。”
3、“黑板旁的那张桌子是方的。”
井琪的思路可能是人为1是2的省略形式,3是2的严格形式。但我认为1就是完整的,2是对1进行了一种可有可无的附加,而3是对1的截断,这种截断经由2而达成。至于揭示的任务在1已经完成,在指着桌子说“方的”这两个字时就已经完成,而2相对于1非但不是增加了情境性的指引,而是去情境化,使得语句可以独立地抽取出来,最终形成3的形式,变成一个“命题”。
分析哲学的风格是把“命题”视为语言的基本形式,而非命题性的语言则被视为命题的衍生、省略形式。而海德格尔的思路(例如存在与时间中对命题的分析)是把“命题”看作语言的一种最特殊化的衍生形式。
以下是井琪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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