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应该是什么?

“商品”应该是什么?

“商品”应该是什么?

——为马克思的“商品”定义辩护

“‘消费’带来了什么?”——如果让现代人来议论这个话题,尤其是拿给中国的青年们——当今世界上最为热爱“市场经济”的群体[①]——来回答,一般的思路大约是:消费促进交换,交换促进生产,生产又促进消费等等,总之,消费最终将带来“丰富”——财富的丰富、生活的丰富等等。于是,我们时常能听到诸如“刺激消费”、“拉动内需”这样的口号,无论如何,消费总是好事,富余产生消费、消费创造富裕……

这正是资本主义的逻辑——贪欲推动文明、奢侈带来富足。这些口号简直已然成为了公认的规律了。看起来,这些“规律”早已被历史——被现代社会的空前繁华——无可辩驳地证实了。真的是这样吗?

社会主义并不必然要拒斥市场经济,马克思也并未要求否定“商品”,他只是提醒人们警惕和反省,从而清醒地认识它们——究竟什么是“商品”?消费与市场究竟意味着什么?

关于“商品”,马克思的定义是“指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物。它体现一定的社会关系。”价值与使用价值是商品的交换价值的基础,而价值最终的来源是生产这件商品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上述的定义连中学生都可以轻易看出“破绽”来:比方说,有一些商品,诸如一块路边捡到的奇石,它可能卖出天价,但获得它的人却不需要在其中凝聚多少劳动时间。包括古董、艺术品在内的许多商品都不能用劳动时间来衡量其价值;另外,所谓第三产业的“服务产品”往往并不完全表现为有形的实物的形态,但第三产业却是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然而,真的是马克思如此大意,竟没有注意到奇石、古董这样一些特别的“商品”吗?他为何要将“商品”定义得如此狭隘呢?

马克思决不会如此浅薄,他坚持将“商品”作如此的局限,并非没有深意。

一块奇石,真的就类似于一袋大米那样,可以成为一件合理的“商品”吗?花钱购买一块奇石确实与购买一件提供实际用途的物品那样,是一种“消费”行为吗?如果说一块奇石确实如同一万袋大米那样“值钱”,那么它之所以值钱的原因是什么呢?仅仅基于“确实有人会花那么多钱来购买”这一事实,并不足以论证它作为商品的合法性。

人们会花钱并不总是为了购买一件商品,比如说:一个人给失学的儿童捐了钱,换得了他们的一封感谢信;又比如说,一个人把一大堆硬币丢进水里,只是为了“听个响儿”;再比方说,做游戏时一个孩子用虚拟的一百万“买了”一栋画在卡片上的别墅……这些“交换”的行为恐怕并不配称作“消费”吧?

一旦我们认识到“花钱”并不总是等同于“消费”,便可能更冷静地反省那些习惯上被不假思索地认定为“消费”的行为。究竟在那些表现出来的“交换价值”背后,有多少是额外的、非理性的,或疯狂的、不合理的部分?

除了商品的价值,人们还会由于个人情感因素以及各种环境因素——引诱、欺诈等,花出远远超过商品合理的价值之上的财富。绝不是说这些额外的花销都是无意义的,例如出于爱心的捐赠等等,但这些花销毕竟是额外的、在合理的价值的支持之外的,这是不该忘记的。

然而,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人们并没有听从马克思的提醒,而是日益淡忘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决定商品价格的,不再是其劳动成本或使用价值——那么,又能是什么呢?让·波德里亚提出:是“符号价值”取代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而这“符号价值”将商品重新定义为被消费和被展示的一个象征。[②]这种说法是有意思的。“商品的符号化以及符号的商品化”正是现代社会的特点。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描绘了交换价值获得比使用价值更重要地位的这一逆转:从前生产的目的只是需求的满足。金钱只是一个中介成分。而现在,实现剩余价值(利润)成了目的,商品成了评估金钱的中介成分。[③]

马克思将这种由交换价值、商品化和抽象力量控制的不完整的法理社会(Gesellschaft)描述成“歪曲的、着魔的、颠三倒四的”社会。“马克思的批评对象,当然不是商品本身,不是商品这个维持社会存在所必须的简单的交易客体,他批评的是商品在资本主义生产和交换情况下的神圣化(fetishization),……抽象物掌了权,并且随之而来的是一种社会现实的本质被掩盖的危险以及统治制度的加深。”[④]

金钱作为抽象物、作为某种符号,取代了具体的、现实的需求,而成为生产的目的。这不仅是市场形式的变化,也是人们思维方式的转变——这导致人们将一切性与质的问题转化为量的问题,将一切事物——甚至包括人——都看作商品、看作符号。

简单地说,人们不再用价值来衡量价格,而是反过来,用价格去衡量价值。最后,人自身的“价值”,也只能用价格来衡量了——无论是企业家还是运动员,反映他的人生有多“成功”的标准都是单一的:“身价”。

可是,人们忘记的是:金钱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当它日益独立于现实的事物时,真实与虚幻的界限变得模糊起来。

回想那个用虚拟的一百万购买纸片上的别墅的游戏——这个游戏可以被设计得异常复杂:从做家家到“大富翁”到近几年流行的网络游戏——人们可以用虚拟的工作赚得虚拟的金钱,再用虚拟的金钱购买虚拟的商品……在一个完全由游戏开发商设计的虚拟城市,人们可以通过虚拟的努力创造出虚拟的富裕。人们可能发现这个虚拟的城市正在变得越来越繁华,虚拟的GDP在逐年飞涨,虚拟的商品日益地丰富和精致……但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虚假的,唯一真实的仅仅是游戏商所设计的那套“游戏规则”罢了。

这样一种虚拟的社会,离我们生活着的这个现实的社会又有多远的距离呢?如果商品的价格可以完全不受其凝聚的现实的劳动所决定,如果人们对消费的需求可以完全不受商品的使用价值的左右,那么,商品的价格便可能受到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所引导乃至控制。现代的生产商不仅仅要生产出商品,还要“生产”出人们对商品的“需求”。厂商们通过广告诱导民众;通过不断推出的新奇的、“看起来很好”的产品不断地刺激需求。而商品的“价值”,也就是其价格,则是完全由人们被引诱出的“需求”决定的。于是,一家工厂生产出的一批商品,如果它们能卖出一个亿,就意味着生产的总量、这个社会的总财富增长了那么多,即便说这批产品完全是虚幻的……
而更糟糕的是,民众将沉浸于“需求”的不断被满足的快感中,陶醉于这个社会繁荣的表象中,而对于那些现实的、从未得到解决的问题漠不关心。而那种快感也正如从虚拟的电子游戏中得到的那样,始终是空洞和虚幻的。

我并非要否定诸如“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之类措施的积极意义,也并不是主张反抗和抵制商品化或符号化。正如游戏与娱乐对于一个健康人的生活而言也是必不可少的,而且游戏也确实可能极大地促进现实的生产和创造力的丰富(例如电子游戏的繁荣正是促进微机产业和技术的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然而即便是最热衷的游戏迷,也应当始终清醒:哪边是虚幻的游戏世界,哪边是现实的生活世界。

2006年10月11日


[①]根据2005年6月至8月间进行针对全球20多个国家的抽样调查,认同“市场经济是世界上最好、最有前途的经济体制”的中国人达到74%。名列第一。其它例如菲律宾73%、美国71%、印度70%,西班牙63%、意大利59%、法国36%等等。见2006年2月6日《参考消息》。

[②]参考[美]道格拉斯·凯尔纳编:《波德里亚:批判性的读本》,陈维振陈明达王峰译,李平武审校,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法]让·波德里亚:《消费社会》,刘成富全志钢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版

[③]《波德里亚:批判性的读本》,第60页

[④]同上,第62页

最新评论

  • 2006-10-11 11:41:18 

    这是学校公共政治课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布置小作业,主题是“消费带来的”,要求1000字。 

    即便是政治课的文章,我也不准备蒙混,我不是为了课程要求而写文章,更重要的是,通过每一次写文章的机会,都可以刺激我去阅读各种相关的书籍。
    这次翻阅的不错的参考书,除了注释中的两本,还有《后现代转向》、《电视与日常生活》、《景观社会》等。 

    关于“现代性”,马克思是最早的和最全面的批判者,即便是今天现代后现代思潮叠起的时候,马克思的洞见仍然是最有力的,而所谓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们是马克思批判精神的真正的继承者,至于东方的马克思主义者们,却反而是受到了西化的思维方式的左右、用资本主义的逻辑解读马克思的哲学和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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