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波 马建波 主编:《跨越鸿沟——文化视野里的科学》

王洪波 马建波 主编:《跨越鸿沟——文化视野里的科学》

王洪波 马建波 主编:《跨越鸿沟——文化视野里的科学》,福建教育出版社2002年2月

康言午:令人费解的人文精神(第二段)

第16页
周文第四段中说:“现代技术的真正危险不在于诸如原子弹爆炸之类可见的后果,而在于它的本质中业已包含着的这种对待事物的方式,它剥夺了一切事物的真实存在和自身价值,使之只剩下功能化的虚假存在。”这真是高深莫测的玄论。“这种对待事物的方式”是什么方式?怎么“剥夺了一切事物的真实存在和自身价值?”依愚见,恰恰相反,正是科学技术才使我们更好地认识各种真实的存在并发挥其价值。先说月亮吧,它自古以来就悬在空中,人人天天可见。但长期以来,它还是充满神秘的。有人把它想象成光光的水晶球(不然何以“发光”?)有人想象其中有广寒宫,有玉兔、嫦娥……。直到伽里略制作了良好的望远镜,对月观测后,才开始知道月亮上也有山、有谷,但无水,是与地球相似的星体,曰月球。待到阿波罗载人登月之后,人们对其有了更全面、更真实的了解,人们设计着种种使月球为我服务的计划,月球对于人类比以往更多了些实用价值。再说微波,它是人不能用五官直接感知的,看不见,摸不着。是科学技术使人们认识了它的存在,是科学技术使我们能利用其优点,限制其缺点,发挥其自身的价值。用于传输信息,而有微波通讯;用于做炊具而有微波炉。再如红外线,它也是人们不能直接看到的,原本不知其存在。也是科学技术给人以智慧,认识到它的存在。发挥红外线的有益价值而有红外摄影仪、红外追踪器,……等等。总之,有无数的例子可以说明,科学技术的每一重要进步,都使我们更真实、更全面、更具体地把握认识各种客观实在,更好地利用各种事物的有益特性,发挥其价值为我所用。周先生何以偏偏做出相反结论,说技术“剥夺了一切事物(注意:一切事物)的真实存在和自身价值”呢?百思不得其解后,有时觉得某些人文学者真是满口玄论的怪人了。

////——这篇文章见http://www.gmw.cn/01ds/1998-02/11/GB/185^DS1109.htm,周国平的相关文章“现代技术的危险何在?”载于本书第3~6页,见http://book.sina.com.cn/longbook/1095142697_zhouguopingzxj/113.shtml

对于周国平的技术批判,我没有太多欣赏,我也并不是提周国平作辩护。在这一组相关的文章(本书收录的有周国平、徐友渔、田松、康言午等在《中华读书报》中的争论)中,我欣赏并基本上赞同田松的论点,我也没有去找康言午一文之后的讨论来读,在这里,我只想对所摘段落写些感想。

“正是科学技术才使我们更好地认识各种真实的存在并发挥其价值”——我对这句话本身并不想加以反驳,我的立场不是反技术乃至反科学的,我相信科技不必定是坏东西,它可能也应当成为好的、积极的东西,我们所做的以及需要做的并不是“拒斥”或“否定”科技,而只是要“批判”和“反思”它。

然而,不知道康先生是否对他所谈论的“价值”一词作过反思?——“人们设计着种种使月球为我服务的计划,月球对于人类比以往更多了些实用价值。”、“用于传输信息,而有微波通讯;用于做炊具而有微波炉”、“发挥红外线的有益价值而有红外摄影仪……”——这些新技术确实对人类带来了许多便利,然而为何说这些“便利”就是“有益的价值”呢?什么是“有益”?人类追求的究竟是什么?在科技为人们的衣、食、住、行增添便利的同时也导致了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一辈子忙忙碌碌,生活看似紧凑然而心灵却未必觉得充实。康先生所举的这段论证,恰恰正是我们之所以对科技反思的关键、正是我们所批判的“这种对待事物的方式”——月球、微波、红外线等等事物存在的价值在于服务人类,那么人类自己存在的价值又是为了什么呢?人们的生活所追求的是什么呢?——为了进一步再去探索和开发新事物来进一步服务于人类以便人类再进一步探索和开发新事物……?当然有些时候循环论证也能够解决一部分问题,然而这种无聊的反复让人觉得空虚和迷茫——难道没有某种更高的东西是值得我们追求的吗?如果精神生活是空虚的,那么物质生活再便利、再富足又怎样呢?康文所说的“有益价值”,究竟只是指科技有益于速度的提升和财富的增殖,还是说有益于人们对“幸福”的追求?

“幸福”的概念有点玄,但是总也比“发展技术以增长财富从而更大地推动技术发展从而更多地增长财富”这样的“追求”显得更为真切,而技术时代的“这种对待事物的方式”,正是指我们只懂得“看”事物的经济效益而不懂得如何去“看”物质财富的“意义”、如何去“感受幸福”。田松说得好:“幸福与技术并无直接关系。无论技术怎样发达,也追不上人类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感官欲望。水涨船高,永恒的幸福不可企及。与此同时,现代人的感性正在退化,正在失去感受幸福的能力。我们也许有感官与物欲的满足,但少有幸福。”(田松:“渔民的落日”,本书第14页,在《堂吉诃德的长矛》也有收录,另见http://www.juoaa.org/JiDa/JDforum/messages/101037.html,)

刘华杰呼延华:物理学家试探“泡沫学术”——两种文化论争热闹空前

http://www.oursci.org/ency/phil/041.htm

第35页
索克尔事件给人什么教益呢?是否就据此大加攻击人文学者,进一步加剧本来已现裂缝的“两种文化”之间的对立?科学界是否一如继往地指责人文学者缺少基本的自然科学素养从而应当从中学课程补起;而人文学者是否继续指责科学家没有文化、只顾拉车不会抬头看路、死脑筋走到底、成为社会政治的牺牲品?
这种看法太陈旧了,人们早就发现了其中的弱点:知识分子窝里斗,不能团结起来,从而不能在社会上扮演一种起决定作用的独立的角色。曾记否,知识分子整知识分子最在行。

////——两位作者用较短的对索克尔事件做了简要的评述,个人感觉他们的评述是十分恰当和公允的,当然,我还没有对索克尔事件有足够的了解,手头有《科学大战》、《“索卡尔事件”与科学大战》等书,即将阅读……

我个人一贯都是尊敬科学也尊敬人文的,我不会做“反科学者”——至少绝不是“反对”、“相反”的“反”,如果是指“反思科学”或者“反对科学主义”的话则是可以接受的。然而我也倾向于站在人文的立场上反思和批判科学与技术,并且肯定“非科学”的意义——甚至包括对宗教的热情支持。然而,这样一种貌似“暖昧”的立场很有可能导致“两面不讨好”的窘境,这种窘境似乎在北大哲学系中也感觉得到——搞“科学哲学”的,被科学工作者看作“故弄玄虚”,被哲学研究者认为“不纯粹”、“旁门歪道”;什么“环境伦理学”、“科学与宗教”、“科学社会学”等等,当我们试图联系和融洽两个学科时,往往两边都不承认。然而,我已经说过多次——我的立场是明确和坚定的。

吴国盛:进化的故事让人绝望

http://www.gmw.cn/01ds/2000-11/01/GB/2000^324^0^DS2208.htm

第55页
听完道金斯讲述基因的故事,人类应该感到绝望。进化是偶然的、无目的的,基因是冷酷和自私的。它们聪明绝顶,经过几十亿年的进化,它们都已经成精了。从这里我们确实可以学会不少求生存的本领,但同时我们也会陷入这样一个境地:我们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生存。生存是偶然的,也是荒谬的。生命的意义可以说是微不足道的。在人性的世界里那么崇高和辉煌的舍生取义、视死如归,在一个所谓的客观世界里完全是不合情理的。近代科学制造的这种人与世界的分裂,在今天由于更加精致化、合理化,而显得更难弥合。

方舟子:何必为进化绝望

http://www.zmfp.com/education/news_4/41840.html

第58~59页

面对这种责备,道金斯在《拆散彩虹》中有简略的回答:

“假设宇宙的终极命运的确没有目的,我们是不是真的都要把我们的人生希望和宇宙的终极命运绑在一块呢?当然不,如果我们精神正常的话,不会如此。我们的生活被各色各样更亲密、更温暖的事物以及人类的雄心和洞察所主宰着。指责科学剥夺了使人生值得一过的生活温馨,这个错误是如此地荒唐,如此地与我本人和大多数科学家的感受绝然相反,以至于我几乎要变得绝望,就像我被错误地怀疑过的那样。”

虽然科学事实往往能给伦理道德观提供一定的启示,乃至成为价值判断的基础,但是科学事实本身并不带有价值判断。将科学事实等同于道德价值,恰恰是极端的科学主义者的思维方式,以这样的思维方式反过来指责科学,是自相矛盾的。宇宙的演变没有目的,因为宇宙没有意识。但是人生可以有目的,因为人有自我意识。在一个冰冷的、凄凉的宇宙中,同样可以有、也应该有温暖、亲密的人间。

如果将人生目的和宇宙的命运联系起来,未免过于多愁善感。但是人生的目的本来就属于主观的价值判断,可以有多种形式,科学无法证明其必对或必错;所以如果有人非要如此多愁善感地唉声叹气,虽然道金斯暗示这属于精神失常,虽然我也觉得大可不必,但是却不能说就错。然而,如果在绝望之余,还要质疑“如果我们命中注定是自私的,我们的非进化论的道德观念何以可能?”却是严重的混乱。基因是自私的,并不能推导出我们命中注定是自私的,因为我们的“命”有两条:生物的和文化的。

人类同时是生物进化和文化进化的产物。“自私的基因”理论试图说明的仅仅是自然选择作用下的生物进化(它甚至不试图解释所有的生物进化),而文化进化有非常不同的机制。无意识的自然选择只对个体的短期利益起作用,因此它必然是对“自私”有利的。但是人类具有自我意识,有理性推理和预见能力,能够做长期的计划,因此能够为了长远的利益牺牲目前的利益,为了群体的利益牺牲个人的利益。文化的适应性进化,在很大程度上是环境对群体,而不是对个体进行选择的结果,真正的利他行为因之产生。道德观正是这种文化选择的结果。一个有着更“好”的价值观的文化群体能够扩张、繁衍,并吞并、灭绝其他的文化群体。因此,价值观也是进化而来的,是经过长期、持续的无数次试错、成败,而得到的最适合于某个文化群体生存的结果。如果将生物进化和文化进化混为一谈,试图用生物本能解释一切文化现象,恰恰是极端的生物决定论者的思维方式,以这样的思维方式反过来指责科学,又是自相矛盾。

////——在吴老师的文字中,时时感受到“忧”的语调,我可能不如吴老师那样“悲观”(当然也不如方舟子那么乐观)。另外,虽然还没有深入地考察,在许多问题的见解上我也似乎与吴老师略微不同(我目前还没有也无必要仔细分析这些差异,因为我自己还尚未形成独立、完整和成熟的见解)。然而,他的精神与思考方式都是我极为欣赏的。我看到刘华杰老师对吴国盛老师的意见:“私下里我一向批评吴国盛的观点,将他的个别思想斥为‘反科学’和‘文化相对主义’,但也仅仅是就其观点而言。也许观点和结论是末节,怀疑精神、思考方式和‘多情’的态度是最首要的。”(刘华杰:“倾听驻足者的低吟”,本书第298页)具体到这段引文上看,我欣赏吴老师“忧思”的情怀,然而我同时希望得出更加乐观的结论。

关于“自私的基因”,我在写生态哲学论文时已提到过,我反对将这种“自私的基因”向伦理道德的影射。如果“自私的基因”仅仅是在科学研究的范围内被讨论,我绝不会反对它,也没有资格反对它,毕竟占据当代生物学的主流地位的是乔治·威廉斯、约翰·梅纳德·史密斯以及道金斯,而不是古尔德或马古利斯(参考布罗克曼编:《第三种文化》,海南出版社,第3页)。作为生物学家,古尔德和马古利斯可以对主流的科学理论提出批评,而我这个对生物学一知半解的人是不可能只因为“我不喜欢他们的结论”而去反驳他们,哲学有资格对科学结论做出思考、引申及联想,但哲学无权导出科学结论、更无权指导科学。

因此,虽然在情感上有所保留,但我首先愿意承认道金斯的学说(仅仅是作为一项科学理论),当然,我对于生物学没有多少专业知识,甚至没有读过《自私的基因》(仅仅在网上扫了几段电子版以及通过介绍了解)但我们不妨假设基因就是“自私”的、进化就是这样残酷的,那又如何?那不是恰恰证明了人类必须超越自身的动物性、摆脱基因本能的奴役,才可能拥有人性的尊严吗?在这里,我似乎要对方舟子有条件地表示支持。方舟子看到:人同时是“生物的和文化的”,在我的生态哲学论文中,我也提到:“他们(将“自私的基因”引申到伦理学说中的人)只看到人类作为生物的基因的进化,却忽略了人之为人所独具的另一种进化,即文化的进化。即便按照他们的思路看,他们的视角乃是片面的——他们仅注意到人具有‘使自己基因繁衍延续下去’的倾向性,却忽略了另一种倾向性,即力图保存和延续自己的文化……”(注意到我说的是“即便按照他们的思路”)但是,方舟子进而将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理论又引申到“文化进化”中来,这是我不赞同的。因为如果是在生物学的进化论中讨论的话,“适者”、“强者”的含义是可以明确地,比如说“适”指的是对生存环境的适应力,对环境适应力强的物种更容易得到存续。然而用到所谓“文化进化”上去,我要问:说一个文化“适应力强”指的是什么?什么叫“‘好’的价值观”?究竟是因为价值观“好”,这个文化才得以“吞并”、“灭绝”其它文化,还是说正因为该文化吞并、灭绝了其它文化这一结果证明了该文化是“强”的?那么,为什么那么多草原游牧文明在军事上“吞并”了某些农业文明后,在文化上反倒被农业文明“征服”了呢?为何最终被“选择”的是农业文明而不是草原文明呢?谁在做“选择”(对于生物进化论我们可以说是“环境”在做选择)?“选择”的尺度是什么?“选择”以何种方式得以实现?……这些问题都是极其含混的,而在混淆概念的情况下,这种“文化进化论”极可能产生十分危险的倾向——文化的强势体现在对弱势文化的“吞并”和“灭绝”上!

另外,方舟子指出“虽然科学事实往往能给伦理道德观提供一定的启示,乃至成为价值判断的基础,但是科学事实本身并不带有价值判断。将科学事实等同于道德价值,恰恰是极端的科学主义者的思维方式。”“如果将人生目的和宇宙的命运联系起来,未免过于多愁善感。但是人生的目的本来就属于主观的价值判断,可以有多种形式,科学无法证明其必对或必错;所以如果有人非要如此多愁善感地唉声叹气,虽然道金斯暗示这属于精神失常,虽然我也觉得大可不必,但是却不能说就错。”这些分辨倒是不错,然而事实上,令人感到“绝望”的原因正是这种“科学事实”与“人生目的”的背离、“真”和“善”关系的破裂!那么,既然方舟子也承认科学事实不能产生价值判断,科学无助于解答人生的目的,也就是说,对于一个人来说,单有“科学”是不够的,人生还需要科学以外的某些东西,但这些东西可以是什么?方舟子没有说;方舟子指出:“在一个冰冷的、凄凉的宇宙中,同样可以有、也应该有温暖、亲密的人间。”这当然也是非常好的心态,然而,他只说了“可以”和“应该”,却没有说“如何”才能有,以及那种人间究竟是“怎样”的。回答后两个问题——方舟子也应该承认——需要科学以外的力量,但是想必方舟子也不希望那种力量是“反科学”的。那么既不能反科学,又要完成科学不足完成的任务,这种力量究竟是什么?方舟子没有给出意见,如何安慰那些人生的意义感到困惑和迷茫而忧愁甚至绝望的人们?方舟子除了教导人们“相信科学”之外并没有做过别的努力,而他自己也承认那些绝望的人们不可能在科学中得到安慰。那么给予那些试图在科学之外寻找“意义”的人们(比如宗教)给予尊重和宽容也是合理的吧。

李申:也谈中国古代有没有科学?

第110页
如果用这样的观点(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发展着的对自然界的认识,它的判断也仅在一定的范围内才是正确的。这里再次证明了黑格尔的命题:真理都是具体的。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置诸古今而不疑的绝对真理。如果说有绝对真理,它也是存在于这些具体的、相对的真理之中。)来看待我国古代的科学,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中国古代有科学,因为中国古人也在认识自然界,并且也做出了许多判断。这些判断不那么系统,理论不那么严密,但他们也是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成果,是科学发展的一个阶段。

////——关于中国古代有无科学的问题,我觉得田松已经讲得十分明白了,我没有必要再做重复。摘录这段话是感觉这是那种“天真”的思维方式中的典型。我只点出一个问题:这里所议论的“真理”一词的概念,对“真理”的追索和探求,在中国古代找得到类似的信念吗?

200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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