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与恨敌主义

爱国主义与恨敌主义

在之前的关于左右派的文章中,我提到所谓左派的精神动力其实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而这种民族主义虽然打着“爱国”的旗号,但其实根本不是宣扬“爱”,而是宣扬恨意:

我们可以注意一下,那些人鼓吹和强调“爱国”一词时的语境,有多少是温柔而充满爱意的肯定性的场景,又有多少是奋勇斗争、勇敢牺牲、前赴后继、与敌偕亡的破坏性的场景?左派的民族主义的实质是仇,是仇外、仇敌,是对西方的憎恶,而根本不是什么爱国。爱自己的母亲并不意味着恨他人的母亲,爱自己的家园与仇视邻居的家园完全是两码事。

当时我把这种假装的爱国主义称作“恨国主义”,不过这个名字显然不准确,现在我把它叫做“恨敌主义”。在我看来把这个概念与“爱国主义”分拆开来非常重要,值得专写一篇博文。

记得我在四年多前时回顾两年前的博客初创期的文章,指出当时关于“爱国”的一些讨论可以视作一个界碑式的分界点,现在想来也的确是这样,不过当时关于爱国主义的讨论并未足够透彻,现在正好重新提起来,继续补完这个话题。

在05年底备考马哲时,我发现了教科书中一个严重的违和之处:

现在的官方舆论与教科书一方面是提倡“爱国主义”,但是另一方面,又告诉我们“国家”是这样一台冷冰冰的机器,它就是伴随着阶级矛盾产生的,是以可以对内部敌人进行镇压的军队的产生为一大标志的、也将伴随着共产主义消除阶级矛盾而被最终消灭,那么这样一个权宜的、暴力的东西如何值得我们爱呢?教科书的编写者们往往很少注意到在这个地方他们陷入的一个自相矛盾的境地。

现在想来,他们倒并不“矛盾”,事实上,一方面,他们所定义的国家是一架镇压敌人的暴力机器,另一方面,他们所宣扬的“爱国主义”也恰好就是对敌人的勇敢斗争。“国家”这个东西本来就是为了抵抗敌人而存在的,因此爱国的含义就变成了“热衷于抗击仇敌”——这的确并不矛盾。

爱不是服从,更不是破坏。爱本该是一种积极的,建设性的情感。爱自己的家乡和土地,为自己的国家的好而振奋,为国家的坏而揪心,身处家园而感到舒适,远离家园而感到挂念……一个健全的人不会不爱国。爱是如此积极的、美好的情感,因此我不希望“爱国主义”变成相反的含义。

关键在于,“爱国”应该成为爱他者而不是恨他者的理由。爱本来就是一种推己及人的感情,懂得爱自己的父母,将心比心,也就会敬爱和尊重他人的父母;正因为爱自己的民族,也应该会尊重其它的民族。但实质上爱国这一口号经常为了完全相反的目的而使用着:用爱国来论证恨敌的必需性。

诚然,有些时候,例如爱人遭到他人欺负的时候,特别是早恋的年轻人受到长辈的阻挠的时候,很可能会有因爱而恨的转折。不可否认,这种怨恨由爱而生,但这绝不是爱情所必需的内涵——爱你的恋人未必需要你恨你的父母,反之亦然。即便你的父母要破坏你的恋情,你仍然可以爱他们,同时也仍然可以继续自己的爱情,爱与爱之间可能会发生冲突,但并不是矛盾,而这种冲突也并不需要把某一边转变为恨才有可能化解。因为女友的利益而憎恨母亲,或因为母亲的要求而背弃女友,诸如此类的行为并不会让爱变得更伟大。

光明总需要黑暗的阴影为背景才能显示出来,但爱却未必需要恨的衬托。与其说爱像耀眼的光芒,不如说爱好比温暖。当你体会着爱,沉浸于爱时,你可以全身都包裹在暖意之中,这种温柔与冷酷形成对比,但却未必非要放置在寒冷的背景下才能体会。恨与爱确实不无关系,但恨是爱变质扭曲后的产物,而非爱的内涵。馊饭由香饭而来,但香饭未必一定要经过变质的环节。

许多标榜着爱国主义的宣传,压根就不是在宣传一种爱的情感,而是在宣扬仇恨和杀意。恨敌主义不仅不是一种真挚的爱,而且连一种狂热的恋也谈不上。如果非要说它和爱国之情有什么渊源关系,那也只是一种完全应当避免的变质。

 

 

的确还是有人“恨国”的,觉得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恨不得把自己染成白种人的人也有。还有过度的普世主义,把人原子化,认为民族自豪感什么的一丁点都要不得,这种主张也是有的。而我认为先爱自家才能爱邻人,先爱国才能兼爱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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