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史还是自然志?

自然史还是自然志?

上周五吴老师作了名为“什么是博物学”的讲座。关于natural history的中译名,很早以前我与吴老师就展开了争论,我主张应译为“自然史”,这个名词之争后来牵涉出更多的内涵,特别是关于现代科学之起源的理解。在这次讲座中,吴老师正式表达了退让,他不再坚持“博物学”是唯一正确的译法,承认我的观点有道理,最终支持在学术语境中使用“自然志”的译法,而在大众语境下可以继续使用“博物学”。

当然我的争论也不是为了争输赢,即便吴老师仍然坚持“博物学”的译名,只要通过讨论我们都对natural history与科学史的关系有了更多的理解和思考,那么争论就是有意义的。

虽然吴老师有所妥协,但我认为这一争论还没有完全结束,吴老师的让步关键在于他注意到“自然”一词确实应当突显,从而突出“natural history”与“自然哲学”这两种“认识方式和知识类型”之间的相对关系,这也是我所强调的。然而舍“史”而取“志”的做法仍不能完全让我满意。

吴老师的意思是要回避“史”字所蕴含的时间性,然而我认为这种时间性的暗示根本不需要回避,这恰恰是史学传统与哲学传统的分歧所在。我当场就提到史学传统和哲学传统的一大区别就是史学方法从一开始就是不排斥时间性的,而哲学传统从一开始是排斥时间性的,追求的是无时间的不朽之物。这个时间性的存在不只是在近代才体现出来的时间轴编年史,而是一个更基本层面上的东西。所以史学势必发展为历史,自然史从一开始就暗含着时间性的偏向。

当然我同意在许多语境下可以使用“志”,比如动物志、植物志、鸟类志等一系列附属名词确实说得通,但我仍然坚持,能够使用“自然志”的地方,也能够使用“自然史”。“自然史”是一个总的概念,动物志和动物发展史都包含在其中。一些以分门别类“搜罗信息”为主的著作叫做“XX志”确实比叫做“XX史”更准确,但“XX志”和“XX史”都属于“自然史”,而不需要再说一个”自然志“。

这里要注意,我所说用“志”更准确的,不是因为是否蕴含“时间性”,而在于体裁方面的差别。

确实许多人把时间性当作史志区别的关键,比如吴老师提到一句“史以时系事、志以类系事”,我没有查到准确的出处,只搜到一篇名为“史与志的区别”的文章中提到了这一句,这篇文章的视角明显是现代的(比如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什么都的出来了),很难说把握了史志二词的传统含义,而且,“史纵志横”也只是他提到的四个区别中的一条,他提到的四个区别是:

1、史远志近——隔代编史,当代修志
2、史专志广——史记历史沿革,志则包罗万象
3、史纵志横——史以时系事,志以类系事
4、史论志述——史可叙论结合,志则记而不论

这几条区别,可能都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偏向,并不是史与志的根本差异。这些区别往往也不符合事实情况,特别是“史纵志横”这一条。中国传统的史书以“纪传体”为正统,是按照人物而不是按照时间来叙事的。当然具体到某一个人物讲他的生老病死当然有时间顺序,但地方志里头也会讲一个郡县何时设立,何时发生什么事情,出现了哪些著名人物等等,这也有时间顺序的。从总的编目方式来说,史与志都不必然要求按照或不按照时间顺序,从具体写某个人某件事来说,史和志则都不能避免时间顺序。

也有学者特别指出“史纵志横”是一个流行且有害的误解(比如陈泽泓:“史志体例区别浅析” 《中国地方志》2000年02期),认为史与志的根本区别在于功能的不同,史为“述史”,志为“存史”,我比较赞同这类说法。

所谓“究天人之际”,史学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某种兼具科学与宗教,求真又求善的神圣事业。所以史书不仅承载着记录资料的使命,更承载着记录和讲述真理和美德的使命。所以史书包含有这一层超越的维度,而通常所说的志则不要求这一“理论升华”,志的使命就是记录、保存。

所以上面引用的四条区别里头,唯独第四条更接近本质,而前几条都从中衍生。比如说为什么官方正史往往是隔代修,而志可以当代修呢?因为中国传统讲究“盖棺论定”,一个人的是非善恶一定要在他死去之后才能够被论定,因此有“晚节不保”一说,你做了一辈子好事,最后没保住晚节,到史书里仍然留不下好名。一个朝代或一个人,都是要等他“过去”之后,才能够给出史家之评论。但修志并没有“论”的要求,志的使命就是记录各种各样的事情,留待后世评论,“存史”是“述史”的前提和准备,因此志是当代修,史一定要隔代修。

因为史不仅是记录各种事件,还要追求真理,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因此就要关注各种事情的“来龙去脉”——因何之故王朝衰亡了?因为过去若干年昏君施了暴政。当然许多史家不会把道理讲得很直白,而是喜欢用春秋笔法把评论藏在叙事的字里行间,但为了追究这些道理,追究这些因果,事情就自然而然地分了前后,时间的线索自然就出现了。而“志”只关心记录,不追究因果和道理,那么他自然就不那么有必要把这些事情放到时间线索中考量。

西方“自然史”从一开始也不只是分门别类的记录,在普林尼那里,nature是“本质”的意思,history是“探究”的意思,“自然史”就是“探究事物的本质”。后来的许多自然史研究也都不仅旨在记录各种信息,更要试图揭示上帝造物的奥秘,或自然的规律或万物的关联等等。同样是追究道理,中国人“天人合一”,没有一个与人相对的“自然”的概念,因此史学就去“究天人之际”,而在西方“自然”概念之下的史学,亦即自然史,就只“究天”就行了。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古代或许有博物志,却没有自然史。

有人说中国古代有许多“natural history”的成就,特别是在大量方志传统里头,这是没错的。就“志”的层面来说,中国古代史学和西方的自然史传统都有,首先都需要分门别类地记录各种事物。然而,从志上升到史的时候,中西方就有所不同了。中国没有产生“自然史”的传统,因为对于事物本身的探究,与史学家追求的“理”无关,史学家追求的真理存在于“天人之际”,花鸟鱼虫等各种事物只有与“人”相关时,才是真正重要的。而在西方,人们在“事物本身”,亦即“自然”那里追求真理,而不需要返回到人文历史之中。因此在西方博物志自动升华为自然史,而中国有博物志,却没有自然史。

我们知道西方的自然史传统最后走向了演化论,这在某种意义上是必然的,因为自然史从一开始就不只是描述自然物如此这般,更要追究自然物因何之故如此这般。但最初所追究的“原因”更多地是目的论的,自然事物被安排在了一条“存在巨链”之内,事物的形态因其目的而得以解释。而随着现代科学的兴起,目的论的思维方式逐渐瓦解,以“目的”来解释事物何以如此的道理变得越来越不合法,另一方面,线性时间观和机械论的因果观念日益流行,在这些新观念下,再去追究事物何以如此的问题,就势必转变为关于“如何形成”的问题,必须要用时间上在先的东西去解释后来的东西,如此一来,自然史如果不退化为博物志,就只能发展为“自然演化史”了。

“自然史”这个词反映了自然与文本世界的张力,暗示了自然与时间的张力,“自然史”的兴起和发展,是西方科学史中的非常独特且重要的环节。无论从准确性还是揭示力来说,我仍然坚持“自然史”是最好的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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