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政治正确(一):政治正确与上帝视角

谈政治正确(一):政治正确与上帝视角

川普从竞选到上任,一直是中国文化界热议的主题,引发了无数论战和分裂,从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立场上,我倒是挺欢迎川普上台的,这不,他上任没几天就放了好几把火,好不热闹。当然,我只想看看热闹,并不想站什么队。

非要说的话,从个人角度我当然是很鄙视川普这个人的,重点倒不至于他反政治正确,而是在于他的反智倾向。但是从做美国总统而言,川普的当选未必更糟。需要注意的是,川普并不是美国社会诸多矛盾与分裂的起因,而是其后果,这些矛盾并不会因为希拉里上台就会自动消失,而希拉里的政策也很难让人看到逐渐弥合矛盾的趋势。既然冲突总是难以轻易化解,那就不如早一点暴露它们,把分歧放在明处。

民主制度的最大的优越之处恰恰在于对分歧的暴露,民主的精髓不在于一人一票,而在于广泛的辩论。没有自由辩论的环境而让民众拥有投票权,这种选票注定是虚伪的,无论是选举区域代表还是直选最高领导,都不会有什么差别。

中国人喜欢“和谐”,觉得争执是坏事,大家一团和气异口同声才是好事。但这无非是自欺欺人,复杂的社会怎可能没有冲突?掩盖和回避了分歧并不意味着分歧不存在,而只能意味着这些分歧更难得到及时的反省和应对。在根本上说,政治就是争执,一个良好的政治制度就应该制度化地促成各种争执公开化,鼓励人们用自由的言论来阐明分歧,用自由的游行来宣示分歧,用自由的结社来固化分歧……

分歧的最终消解当然也是好事,但这从不是政府的使命。在自由社会,甲和乙的分歧当然需要甲和乙自己化解,而不是通过另一个居高临下的丙来裁定结果,这种单方面的裁决最终非但消解不了甲和乙的对立,反而还会增加丙与甲、丙与乙的对立。所以在追求“和谐”的社会,所有大大小小的争执最终都将被引向官民之争,所以官方不得不通过日益强力的维稳手段来平抑冲突。

让分歧双方自觉化解分歧并不容易,这需要充分的互相理解,理解各自的需求与苦衷,才可能各自妥协和退让。即便最终的妥协往往很难达成,但好的制度环境至少能把分歧的表达限制在“动口不动手”的程度,使得分歧的存在不至于导致血腥的武力,而是给社会添加多元色彩。

在这个意义上,我反对过于泛化的“政治正确”,因为它会压抑矛盾的表达,许多冲突和对立只是在话语中被掩盖了,不再能晾在明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川普的得势对美国人而言是一桩好事。川普的胜利已然超出了无数专家学者的预期,而他颁布的移民禁令更是遭到了重重抵制,但不可否认的是,即便是那些在诸多文化精英看来荒谬绝伦的事情,仍然有大量美国人表示支持——关键不在于究竟应该还是不应该支持川普,最致命的是在此之前,这种支持率是在人们意想之外的,也就是说,美国人民之间存在着的这些冲突和对立,原本是不够公开,未曾显明的。川普并不是造成这些冲突的原因,相反,它是其后果之一,川普没有也不能制造如此深刻的冲突,他顶多只是推动这些冲突浮出水面。

川普本人在竞选时就明确把矛头指向“政治正确”,他认为奥巴马与希拉里的努力不是为美国人民服务的,而是为政治正确服务的。许多支持或反对川普的观众,也把政治正确作为争议的焦点。但究竟什么是政治正确呢?我反对过于泛化的政治正确,那么究竟何谓过于泛化?政治正确的合理限度又是什么呢?

首先需要注意,“政治正确”这个词非常新,它基本上在20世纪90年代才在美国流行起来。根据维基百科,它的当代含义最早大约从70年代开始出现,早期是新左派内部带有自嘲性的说法。到90年代,右派开始以这个词指责左派,认为政治正确其实是一种专制的思想审查。简单来说,“政治正确”从一开始就不是褒义词,它更多地出现在批评者的口中。

其次,政治正确主要是针对言语的衡量。所谓“正确”,总是相对于某个“标准答案”而言的“符合”,但既然有“政治正确”,而不是只有一种“正确”,那就提示出衡量言语对错的“标准”本身并不是唯一的。

我们更容易理解“错误”可以有许多种类,比如单纯的“口误”,比如“逻辑性错误”,“事实性错误”,“政治性错误”。比如官员可能犯“经济问题”、“作风问题”,或“政治问题”。

相应地,“正确”也并不总是有单一的标准,而是要在不同的语境下衡量。比如“太阳东升西落”这句话在常识上是正确的,但在天文学上不正确。“两条直线总会相交”在欧氏几何下不正确,但在黎曼几何下正确。“英国人比日本人高大”在总体统计上说正确,但针对个别人群而言未必正确。“炒青菜比炸薯条更健康”对于一个胖子可能是正确的,但对于一个饥民就未必正确……

谈论“正确”总是在相应的语境下参照着特定的标准才有意义,而“政治正确”就标明了一种谈论正确与否的语境和标准。

在当代美国的用法中,“政治正确”首先往往是从修辞的层面来进行衡量的,比如说,“黑鬼”、“黑人”、“尼格罗人种”、“非裔美国人”等词汇都可能用来指称相同的对象,这些指称在逻辑上都没有问题,但在修辞上意味不同。“政治正确”的基本要求就是使用中性的而不带贬义的词汇来进行言说。

但“政治正确”这个词汇暗示出来,这些“修辞问题”不仅仅是“修辞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是意识形态问题,是观念深处的问题。当你把某个人说成“黑鬼”时,这不仅仅是意味着你没选好修辞,而且反映出你的政治立场不正确。

简单来说,美国政治正确的标准立场是“平等主义”,性别平等、人种平等、性向平等、信仰平等……凡是倾向于否定平等的,就是政治上不正确了。

但是“平等”当然也是有语境的,比如问我喜欢怎样的配偶,那么我当然不会虚伪地说“人人平等”、“什么人都一样”,我当然喜欢黄种女性,金发碧眼的白种人也许能考虑,黑人不接受,当然,男性和双性人之类的完全不用考虑。

这显然不是歧视,而只是个人偏好,没有政治正确或不正确的问题,然而从个人倾向到公共议题其实是连续谱,而不是说个人问题总是可以和公共问题相割裂,公共空间终究还是有一个一个个人组成的。

比如说,出于我个人的偏好,我更愿意也更容易融入更相近的群体中,比如一个party以异性恋中国人为主,另一个party以黑人同性恋为主,要问我更愿意去哪群人里凑热闹,那么当然是前者。

又比如说,我想找一个合租的室友,选项有:单身异性恋的萌妹子、有多个伴侣的同性恋男子、知根知底的上海老乡、来历不明的穆斯林信徒等等,那么我当然很容易发现自己的偏向。

如果我是房东,下一个合租室友的选择完全取决于我,那么无论我表现出怎样的偏向,似乎都无从指责。但问题是,如果下一个选择由已经入住的所有人协商决定,那么这个决定是否还能够带有明显的偏向?

如果已经入住的是2个人,他们商议了一番最后从报名者中选出了第3个人,这一选择带有的偏向似乎也无可厚非。那么如果已经入住的有3个人呢?10个人呢?1万个人呢?3亿多人呢?

现在的问题就是,在已经入住了3亿多居民的这个名为美国的大杂院里,选取下一个新住户时,还能带有偏向吗?

事实是,不知道从第几个人开始,现有的居民突然就抹除了个体性,而等待入住的申请者则突然抹除了背景,所有人都突然变成了中性的原子,偏向和喜好变成了偏见和歧视。

关键在于,从某个数量开始,已入住的居民再也不可能构成一个“大杂院”了,也就是说,人们不再是“互为邻居”,新入住的外来者与大部分居民之间都不会有多少交集,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可以“置身事外”,从旁观者的角度来参与衡量和选择。作为一个事不关己的旁观者,当然更容易超脱个人的好恶,尽量站在客观中立的角度来衡量,因而也就更容易采纳政治正确的平等主义标准。

所谓“政治”,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如何去协调一个共同体内部关系,这个共同体越小,那么个人的主观偏向就越容易在群体决策中发挥影响,成员之间的协商也更偏向情感和语境化,而共同体越大,个人的主观偏向就越容易被淹没,协商也势必要程序化、规则化。

但无论如何,客观性无非是无数主观判断和个体选择相互博弈和妥协的产物,而不是某种超越于每个个别的参与者而先验存在的东西。而经过基督教和现代科学的影响,现代人往往是把“上帝视角”错认为客观视角,这种视角既不属于个体,也不属于群体,没有文化没有种族没有国界,是完全置身事外的俯瞰视角。

一个共同体在一定的章程或规范的约束下尽可能地充分交流,达成妥协,这正是组织或国家制定决策的方式。无论如何,这种决策应当反映这一共同体内所有成员意志的总和,而不是反映了超脱世外的上帝意志。比如甲偏爱A,乙偏爱B,丙偏爱C,那么妥协的结果可能是让A、B、C拥有同等机会。但如果甲、乙、丙都讨厌D,那么妥协的结果通常来说不应该给D赋予同等地位。也许在上帝眼中ABCD一视同仁,但在甲乙丙组成的共同体中,区别对待是合理的结果。

在这方面我赞同川普的说法:美国政府应当为美国人民服务,总统只是民意的代表而非导师,不是家长,更不是上帝。

当然,主观偏向往往意味着偏见和成见,比如我以为找个知根知底的老乡做邻居要比找黑人穆斯林更好相处,但事实也许是那个上海老乡是个阴险的坏蛋,非但难以相处反而被他祸害。但这又如何呢?正因为人不是上帝,所以总是逃不开偏见,人不是上帝,因此也不能直接面对每个人独一无二的“灵魂”,而总是要通过各种“外在”的身份和背景来增进对他人的了解。所以人看待他人时,总是难免笼统地对他人作出“区别”。我们希望通过教育和学习,通过表达与交流,通过情感共鸣和科学研究……不断超越自己的偏见,但惟独不希望通过“政治”来消除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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