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说“崇高者往往是理性的,他们的决断或选择应该更多地是出于理智,而不是总是心血来潮,或者仅仅是服从于习惯——一个弱智也可能被训练成无私的牺牲者,一个狂热的邪教徒也可能完全舍弃自己的利益,但他们不能被称为崇高,因为在他们的一贯行为背后看到的是更多地非理性,而只有一个对自己的生活进行过自由的反思,并且能够自主而理性地控制自己的行为的人,才可能成为崇高者。”
在稍后我补充:“其实这里还有一个境界问题。崇高者达到某一境界时,其行为又可能是超越理智的。当行善成为习惯时,不再需要时时用理性监控自己,即所谓‘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但是这一定是要通过长年的历练才可能达到。就好比看山是山到看山不时山最后复归看山仍是山。这最初和最末的境界是不同的,唯有通过中间一个阶段的反思后,才可能超越自我。因此,达到这较高境界的一般只可能是老人,他们经过了一辈子的思考和磨练,才能达到不再犹豫、一切顺其自然的境界。”
关于理性与德性,我很早前还有两句话:
——“人之所以为人,实在是只有人能用理性克制兽性从而将人性升华为感性。”
——“在没有遇到困惑时,人只是按直觉和感性行事足矣;当遇到迷茫时,便要诉诸理性;当遇到理性仍解决不了的困惑时,便只得又诉诸直觉和感性了。”
其实这两句句话说得很不明确,在这里我不妨也一并重新说明一下:我在上面所用的“理性”与“感性”(特别是后者)当然不是康德意义上的,而是日常语言中的词语,大致可以用“理智”与“感情”替换。理智的行为,就是经过充分思考、深思熟虑、权衡比较之后而作出选择,而感情的行为,则是指更多地按照审美上的冲动和内心的情绪来做选择。而之所以都采用“性”字词语,我希望暗示这些词语背后的统一性——兽性、理性、感性、德性,无一不是人的天性。它们只是人性的不同侧面。
或许,在这里用“血性”替换“感性”更为合适。如果说“感性”容易联想到女性气质,那么“血性”显然更偏向描述男性。不过这两个词在这里的意义是相通的。我们说一个人“冷血”,便是指他感情冷漠,说某部小说描写的人物“有血有肉”,也就是说他富有真情实感、有人情味。而且,血性一词本身就同单纯的非理性的冲动有所区别,在一般词典上,血性就也有忠义和赤诚的意思——所谓忠义,并不一定是说对哪个主人效忠或对哪些朋友讲义气:忠是指忠实于自己的信念,义是指坚持正义,而诚则是诚实于自己的内心(例如诚实于道德直觉)。这些,差不多就是我所说的藉理性而升华而成的感性了。
一个行为完全受到理性控制的人,仍不足以是一个德性健全的人。这里涉及德性伦理学对规范伦理学的一个重要批评:
在规范伦理学那里,伦理学家试图给出一套关于“我应该做什么”的规范,也就是说,当我任意给定一个具体的情境时,规范伦理学家希望可以通过理性的推理来客观地判断应当采取何种选择。在他们看来,一个道德的人,就是一个遵守规则的人,他在任何情境中都可以按照伦理推理所得出的最佳选择来行动。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与经推理得到的正确方案相悖,就可以指责他做错了、行了恶。
在我之前的一些伦理学方面的文章中,已经多次提及了对规范伦理学的这种愿望之可能性的批评——例如,因为描述一个情境的语言总是模糊的、不完全的,因此对任何具体情境作出完全客观的分析是不可能的。
但更关键的是,规范伦理学的愿望非但不可能实现,而且其努力的方向根本上是不可取的!退一步讲,即便说我们真能制定出这样一整套完美的伦理规范,真的可以在任何情境下“客观地”推理出何种选择为对何种为错,又能怎样呢?我们将看到,这样的伦理学,事实上让我们忽略了真正重要的东西:
举例来说(参考林火旺《伦理学入门》),设想我的朋友遇到了困难,我帮助了他,而他正向我道谢,此时我说:“这是我必须做的”、“不用谢,这是我按照伦理规范在此种情形下理应做的;不过,你也应该向我道谢,我也应该说不用谢,因为这些都是按照伦理规范理应做的!”我的朋友恐怕会觉得莫名其妙。当然,按照那种伦理规范,或许我不应该在此时把这句实话说出口,但如果说我的每一个行动都是按照伦理规范和理性推理得到的,那么事实上就是如此。但显然,我们并不希望听到这样奇怪的话,事情分明是——“因为我们是朋友啊!”朋友有困难,我去帮助,理应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并不需要去援引道德规范来推理论证一通!
另一个例子我之前的文章中提过:当面对道德两难时,如果我为了某些不得不做的更为重要的事,不得不使得某些无辜者的利益受到损害。此时,如果说我只是按照某套客观的伦理规范而采取的一个确定的必须如此的选择,那么,我又有何理由为无辜者承担任何道义上的责任呢?我也可以对无辜者说:“这是我必须做的。”那么这位无辜者就不只是感到莫名其妙了,恐怕更要感到愤怒了吧。
一个完全奉行某套客观的、确定不移的伦理规则而在任何情境下都完全按照理性推理而作出决断的人,与其说是一个德性高尚的人,不如说是一个冷血的怪物、无血无肉的机器人!
因此,德性不止要超越兽性(肉欲)和感性(单纯的冲动),也必须超越理性!理性思考对于德性的意义,并不是在于以理性来制定或规范道德,而是以理性来反思道德。从某种意义上说,理性是是非或善恶的发现者而不是发明者,只有通过反思、推理和概念的组织,我们才可能“知道”关于善恶的知识,才能够审查自己的行为,但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是在人的天性中固有的,并不是推理的结果。理性可以对我们固有的道德感情加以引导和发扬,但绝不居高临下,让人转而只听从理性的指挥。一个德性崇高的人,必不能没有血性。
2007年5月3日21时3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