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和版权保护

关于专利和版权保护

这个本来是对博客http://mistgalaxie.blogspot.com/2006/09/gnu-gnu-gpl.html 的留言,结果发了好几次都发不上去,提示“We’re sorry, but we were unable to complete your request. ”不知何故。既然都写了那么多,不发浪费了,先搁在这里吧:

适当的专利和版权制度无论是在公正还是在实用角度看都是有意义的。一个机构花费无数时间和精力开发出来的新技术如果得不到丝毫保护,立刻化为公共资源,对发明者而言是不公平的。不要指望这笔利益完全能靠政府奖励来取得,这是不现实的。搞哲学写写书什么的倒不需要多大投入,但现代的科技研究的投入越来越大,一项课题可能动辄上亿乃至更多,但其成果可能产生的效益很难在其成果尚未被投入实践前就公正地评定出来,即便是每项技术成果的效益能得到恰当的评估,政府往往也支付不起足以与研发投入相抵偿的奖励。在这种情况下,市场既能较公正地检验效益,又能提供给研发者恰当的补偿,而研发成果如果想在市场中得到补偿,专利和版权制度是必须的。恰当的专利制度能够激发科研积极性,西方的许多著名“实验室”都是依靠专利,依靠市场,保证科研资金的来源,维持科技研发的可持续发展的。而长期忽视科研的多样性的模式,忽视对专利的保护,未能利用市场来激发科研创新(只靠爱国奉献来激发创新热情是不够的),其实是中国科技落后而且至今的科技发展仍然滞后于经济发展的一大历史原因。问题的关键不是要不要专利和版权保护制度,而是在于以怎样的方式去保护专利和版权。专利和版权不可能无限期地受到保护,保护专利的目的是使得科研上的巨大投资可以得到公正的报偿,但并不应当鼓励科技上的“垄断”。目前而言较好的办法是有限度地保护专利,留下若干年时间让研发者能够享受到进入市场的“优先权”,也就是说,研发者可以享受其成果带来的市场效益中的“第一桶金”,而随后,应当在适当的时机将知识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开展交流。另外,专利保护并非普遍适用,以上提到的主要是指那些能够较快地投入实际生产的“技术”——例如工程、机械、生物、医药、软件、电子等等领域,而像数学、理论物理学等“基础科学”,则不能与实用技术相混同,保护数学发现的“专利”是可笑的,基础科学的成果必须以不同于技术专利的方式来对待。专利与版权保护是一个非常现实的事情,只是空说一句“提倡专利保护”、“反对专利保护”都没有多大意义,必须考虑到复杂的现实情况。在基础科学、工程技术、生物医药、电脑软件、图书出版等各种领域上的专利或版权问题都各有不同。

最新评论

  • mist

    2006-09-08 00:12:40 

    我设想的架构是取消市场,由政府统一调配,那么你说到的享受第一桶金,也就等价于政府加以奖励。然则我太过理想,就目前而言,没有哪个政府会这么做,尽管他们也许有能力做到这点——就如你说的“只靠爱国奉献来激发创新热情是不够的”,但是人们的确有这个能力来做到“只靠爱国奉献来激发创新热情是不够的”,只是愿意的人越来越少而已——导致需要利益来推动。
    ps:blogger推出了beta版,可以到beta.blogger.com查看,我已经加入了测试,可能这就是你不能回帖的原因吧。

  • mist

    2006-09-08 00:32:08 

    已设置为匿名即可回复,不过不知道你是否依然不能留言

  • 2006-09-08 09:06:02 

    取消市场的牵扯可大了,这恐怕要到传说中的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了。否则,将那么大的权力赋予政府恐怕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公司倒是难以形成垄断了,却又变成政府独断了。不过以政府奖励的办法代替市场回报来鼓励科研创新早已有许多有识之士提出过,例如数学家维纳等等——他们针对的正是基础科学研究领域,认为基础科学创新不能与技术创新适用一样的政策,应该以奖励机制为主,在一定范围内取消专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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