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科学史绘本 · 第 12 / 13 章
1.从优生学到大屠杀
前一章提到,达尔文的进化论并不能为“强者为王”之类的伦理观念提供支持,但事实上,从达尔文之前一直到今天,都还不断有人以进化论的名义为强权辩护。
很多人津津乐道的所谓“丛林法则”,压根就不是一条科学的法则,在真实的丛林中找不到这个“法则”。如果按照所谓“弱肉强食”,在站在食物链顶端的老虎、狮子等大型掠食者算是“强者”的话,它们通常栖息在稀树草原地区,恰恰并不适应在茂密的“丛林”或“雨林”中生存。
在生物多样性更丰富的地区,单纯的肉体强大未必能带来生存优势,在热带雨林中生存的虎豹往往也会变得体型缩小。爬行类、两栖类、小型哺乳动物、各种昆虫……大大小小的动物各显神通,都能在“丛林”中找到自己的生存位置。
然而,总是有许多对进化论和生命科学一知半解的人,听到“适者生存”就自己脑补出许多残酷的规则,甚至认为强者就该趁早对弱者赶尽杀绝。这些观念既不符合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也不符合动物世界的进化规律。
在历史上这类错误的观念曾经造成过惨重的灾难——二战时期纳粹施行种族灭绝的暴行,与之前流行的所谓“优生学”有千丝万缕的关联。
1883年,达尔文的表弟弗朗西斯·高尔顿出版了《人类才能及其发展的研究》一书,首次提出“优生学”的概念。1904年通过公开演讲进一步推广这一概念,他提出“优生学”是把生物进化论应用于社会的新学科,并且能够帮助社会变得强大。他认为这一学科不仅是科学,也是社会工程,甚至可以当作某种新型宗教来传播。
优生学主张以多种方式控制人口生育,一方面对于“优质人口”,要鼓励他们多繁育后代,另一方面对于“劣质人口”,要限制生育乃至强制绝育。
高尔顿提出优生学时就遭到了许多反驳,有反驳者讽刺说:达尔文本人就常年怪病缠身,是不是首先就该给达尔文家绝育?
所谓的优质劣质本来就没有确定的标准,达尔文的“适者”是相对于环境而言的。例如,相对于原始社会的生存环境,像霍金那样思维敏捷但身体瘫痪的人显然是所谓的“劣汰”的人,但是在能够延续其生命的环境中,他头脑的潜能才可能展露出来。如果预先把所有在某一环境下显得劣势的人口都清除掉,当环境变化时整个群体反而会失去适应力。
更何况,人类社会不是冰冷的机器,就连许多野兽都懂得照顾残疾的同伴,人类凭什么能否定那些身体不够健康的人的生命价值呢?
然而,虽然有许多反对意见,但优生学思想还是得到了许多人的欢迎。1907年优生学教育协会在英国成立,美国、德国、法国、比利时、巴西、加拿大、日本、瑞典都在20世纪初陆续成立了类似组织。
1912年,在英国伦敦召开了第一届国际优生学大会。大会由达尔文的儿子主持,丘吉尔等名流参与。
在大会上,德国学者提出了“种族卫生”理论,表示要启动种族清洗计划,扼杀劣等种族的繁衍。
美国学者在种族观念方面没那么激进,但是在实践上却已经先行一步了。参会的美国学者表示,美国早就建好了隔离中心,已经开展了成千上万次绝育手术,目标是阻止“总人口1/10的劣等血统”繁衍后代。
后来美国确实成为推广优生学的重镇,第二、第三届国际优生学大会都在美国纽约举办,分别是1921和1932年。
美国优生学协会在1921年建立,但在之前就有许多优生实践。种族改善基金会在1906年成立,优生学档案局在1911年成立了。
1907年,印第安纳州颁布第一部《强制绝育法》,后来被三十个州效仿
1927年,著名的“巴克诉贝尔案”打到美国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终判定为智障绝育合法。
美国的优生也有种族灭绝的倾向,虽然主要针对残障人士,但针对移民和少数族裔施行最多,甚至也有种族隔离的计划。
在洛克菲勒基金会的支持下,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绝育计划在德国被推广和效仿,助推了德国的优生运动。
在德国,“种族卫生”的观念持续传播,希特勒在1924年被囚禁时,接触到“种族卫生”的思想和所谓的达尔文主义观念,他盛赞斯巴达人抛弃不健康婴儿的习俗(这个习俗可能是后世编造的,实际上斯巴达人也抚养残疾婴儿),认为这能使民族更加强大。
希特勒上台后继续向美国学习绝育制度和技术,1933年立法为危险罪犯(包括异见者和作家)绝育,1935年禁止犹太人和(更高贵的)“雅利安人”通婚。
1939年,德国开展了对“没有生存价值的生命”的安乐死计划,最初的执行对象是婴儿,但很快扩展到少年,最后许多残疾的成年人也被处死。
“优生学”及其蕴含的所谓达尔文主义思想,拉开了纳粹大屠杀的序幕,也为之后的种族清洗提供了“科学”支持。
因为纳粹的倒行逆施,优生学变得臭名昭著,很快淡出讨论,再也没有国际优生学大会了,但仍然有许多人继续或明或暗地支持优生学。曾经担任英国优生学协会副主席的著名经济学家凯恩斯直到1946年仍然公开支持优生学,认为它是“最重要、最有意义的,真正名副其实的社会学分支”。
纳粹的种族屠杀当然是罪恶滔天,但是究竟是从哪一步开始出错的呢?究竟是整个“优生学”从一开始就错了,还是说可能有更加合理的优生学的发展方向?这些问题其实至今也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回答,而且,随着21世纪基因技术的发展,筛选和定制后代变得更加容易,在基因技术的基础下,新版本的“优生学”观念又重新出现了。
进一步的讨论不适合在这本书进行了,我希望提醒读者的是,“科学”的名义变得越来越管用,也越来越容易被滥用了。当我们看到以科学的名义鼓吹某些伦理观念或社会措施时应当特别小心,现代“数理—实验”的科学方法当然可以延伸到社会领域,但如果鼓吹者并不尊重数学和实验,而是肆意歪曲或夸大某些科学结论时,他们做的事情就需要额外警惕了。
【图:优生学和纳粹大屠杀】
2.科学研究的伦理约束
二战时期,纳粹德国犯下累累罪行,在战败后,许多德国的战犯陆续受到清算。1945年11月起,在德国的纽伦堡进行了一系列公开审判,最初主要针对纳粹德国的少数军政要员,之后还针对一些具体案件展开了十余场后续审判。
【图:纽伦堡审判】
其中有一场审判专门针对纳粹医生。这些医生用集中营中的囚犯或者战俘进行了大量人体实验
纳粹医生们狡辩说:我们只是在从事科学研究而已,那些囚犯并不是我们抓来的,也不是我们判决的。那些囚犯既然已经被判死刑,在死前让他们发挥余热,为人类的科学事业做贡献,有什么不对的呢?如果说有错,那也是抓人或判决的错了,我们追求真理的科学家并没有错。况且,你们其它国家的科学家们,也不是没有做过人体实验啊,特别是医学和生理学,很都是要在活人身上做实验的,凭什么只说我们有罪呢?
确实,在科学史上,确实有许多人拿身体做实验,为科学事业做出牺牲。但是从朴素的直觉来说,纳粹医生的人体实验往往是强迫的、残虐的,不能与其它正常的科学实验同日而语。
然而法官发现,虽然人们对此容易达成朴素的共识,但对于究竟怎样的科学实验才是合理的,在法律方面的确缺乏明晰的规则可以援引。
于是,审判者通过调查研究和多方征求意见,最终在裁决书的附录中列出了“可允许的人体实验”的10点要求。这份1947年公布的附录被称作《纽伦堡法典》,成为医学伦理的里程碑。这10点要求大致意思如下:
1.被试者必须自愿同意;
2.实验目的是有益且必要的;
3.已经有足够的研究基础(如动物实验);
4.避免不必要的痛苦;
5.已预见死亡或致残就不能继续进行;
6.实验带来的风险不能高于实验可能的收益;
7.做好意外防护措施;
8.操作者具备足够的科学和技能训练以胜任操作;
9.允许被试中途退出;
10.研究者关注进展并在意外或失控时随时终止。

纳粹医生的人体实验几乎不符合上述的每一条,当然,其它地方进行的医学实验也未必都符合全部要求,所以这些要求也就成了全球科学家们自发遵循的指导方针。
在1964年世界医学学会大会发布了《赫尔辛基宣言》,之后多次修订。《赫尔辛基宣言》基本上承认《纽伦堡法典》的原则要求,不过许多细节写得更加详细和完善。例如,“自愿”的原则被细化为“知情同意原则”,因为自愿应当是在知情的前提下表达的,而医学实验往往涉及许多专业知识,普通人一知半解,很可能不容易理解到实验的真实风险。所以,实验者需要用尽可能通俗浅白的方式告知志愿者相关风险,并且要有评估核查的机制来确认志愿者确实理解了必要的知识,然后才能签署知情同意书。
另外,《赫尔辛基宣言》在1975年第一次修订时,加入了“伦理委员会”的要求,伦理委员会应当是透明、独立的第三方,为科学实验提供审批和监督。伦理委员会既要包含相关领域的科学家,也应根据情况包含法律专家、伦理学家、公众代表,以及必要时包含相关人员的文化习俗中的重要人物。

医学伦理史上另一篇重要文件是1979年发布的《贝尔蒙报告》。贝尔蒙报告源于美国科学界的一大丑闻——塔斯基吉梅毒试验。
从1932年开始,美国公众健康服务局与塔斯基吉学院合作,征募了数百名黑人进行医学实验。实验者以免费医疗为幌子,诱骗被试者持续参与实验,故意不给予有效的治疗,而是放任病情发展,以便观察梅毒的“自然病程”。即便在1947年医学界已经发现青霉素能治愈梅毒后,也继续实验,让病人遭受持续的折磨直至死亡,直到1972年被媒体曝光才中止实验。
为了彻查这一事件,美国政府成立了调查委员会,委员会于1979年发布的报告中,总结了医学实验的基本原则。当然,贝尔蒙报告后来被认为是避重就轻的,对这一事件中最核心的种族歧视问题有所回避,只把焦点放在科学伦理方面。到了1997年,克林顿代表美国政府向受害者道歉。
贝尔蒙报告首先区分了医疗行为和医学研究行为。通俗来讲,在医疗行为中,病人花钱求治疗,医生应一切以治疗为中心,不应该做什么试验;而在医学研究行为中,志愿者不应花钱反而应当得到经济补偿,因为志愿者为了实验承担了额外的风险。
贝尔蒙报告还确立了医学伦理的三大基本原则:
1.尊重(Respect for Persons):尊重人的自主性;额外保护缺乏自主能力的人
2.有益(Beneficence):尽可能不伤害;收益最大化且伤害最小化
3.公正(Justice):不区别对待(种族、阶层);避免非潜在受益者作出牺牲

科学研究中的伦理争议不仅限于医学,随着科学的力量日益强大,科学研究也变得日益危险。核辐射、有毒污染物、生化武器等等,都可能是正常科学研究的副产品,更不用说可能有心怀叵测的科学家故意制造危险。如果没有有效的约束机制,后果可能是灾难性的。
当然,许多监督、约束的机制可能会让科学家觉得束手束脚,拖累了科研的速度。许多科学家埋怨无知的公众或伦理学家过于紧张,呼吁放开对科学家的伦理监督。但也有更多的科学家愿意自我约束并欢迎社会监督,他们认为适当的约束才能促进科研的长远发展。如果放任乱来,那么一小撮激进的或邪恶的科学家的胡作非为将会影响整个科学界的公众形象,反而减少社会的科研活动的理解和支持。
例如在1973年基因工程技术刚刚发展起来的时候,科学家意识到这一技术的潜在风险,自发暂停相关研究,建议召开国际会议以研讨风险。一系列国际交流的最终成果是1975年2月召开的阿西洛马会议。虽然各国学者分歧严重,但多少取得了一些共识,例如建立实验室的安全规范和风险分级制度。
3.大科学时代
谁都不喜欢被约束和监督,科学家也不例外,但是和其他人一样,科学家并没有摆脱约束的特权。
现代科学早已不是贵族的专利,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科学家,这也意味着,成为科学家的人可能是任何人——有道德高尚的人、遵纪守法的人,也有唯利是图的人、无法无天的人……成为科学家并不意味着自动变成纯洁的好人。
而且,所谓“力量越大,责任越大”,现代科学掌握了越来越大的力量,当然也需要承担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不能说凡是用科学的力量造福社会的时候,就算成科学家的功劳,而当科学的力量造成破坏的时候,就只让政治家或资本家来背锅。如果科学家想要别人分担责任,那么也应该让其它社会角色能够参与到科学活动之中。
事实上,现代科学的研究活动越来越需要得到政府或资本的参与了,因为许多科学研究需要越来越庞大的经费支持,需要人员和资源的供应。
粒子物理学就是如此,物理学家已经证明物质是由原子构成的,而原子内部又存在质子、中子、电子等基本粒子,但是要进一步研究这些基本粒子尺度上的规律,就需要越来越复杂的实验设备。

美国科学界劳伦斯在1929年提出了“回旋加速器”的设计并在1930年兴建了第一台加速器。回旋加速器利用电磁场把粒子约束在环形轨道中不断加速,最后让粒子互相碰撞,以观察各种粒子的特性。
粒子被加速得越多,粒子对撞能激发的现象也就越丰富,所以回旋加速器的规模越大越好。但即便是初始的加速器就已经非常庞大和昂贵了,很快就超出了任何独立研究者个人能够承担的范畴。在21世纪初在欧洲建成的LHC(大型强子对撞器)依靠了34个国家的诸多科研团队共同完成,包括周长27公里最深175米的环形隧道,开动时的电力消耗相当于整座小城镇。

粒子加速器标志着基础科学研究范式的新变化,科学研究进入了“大科学”时代。在劳伦斯之前,卢瑟福和居里夫妇代表了“小科学”的最高成就,他们还可以依靠单打独斗或者家庭作坊的规模,对微观领域做出重大发现,但是在新的时代,即便是粒子物理学这样最基础的理论科学领域,也必须寻求大规模合作才能完成了。
回旋加速器本身就结合了理论科学和应用科学,以至于最杰出的理论家和最能干的实验家都不能独立地搞定他。劳伦斯作为实验家,找到了美国最好的理论家搭档——奥本海默——携手互助才打开了局面。
除了必须整合理论家与实验家的力量之外,加速器的日常维护还需要大量枯燥乏味的人力工作。科研团队需要大量工作人员,其中大部分工作并不需要远大的科学理想或丰富的创造力,而几乎就是一些机械性的苦力。类似于我们今天调侃的“科研民工”已经出现了。甚至在后来的军工项目中,大量乡下女工被招募过来看管质谱仪。劳伦斯本人也难以接受,随后发起了一项赌赛,结果发现这些女工的表现比训练有素的科学家更好——因为她们更擅长服从指令,而不会自作聪明地调整机器。
于是,如何管理和协调包含着科学家、实验家、实习学生和普通劳工等身份和文化各异的庞大团队,就成了“大科学”研究的必要环节。从此,杰出的科学领袖不再只是心无旁骛醉心研究就够了,他们不得不成为一名优秀的管理者乃至经营者。

其次,从制造和维护方面,加速器需要高昂的成本和庞大的人力物力支持,旧的大学制度根本不可能供养得起这种庞然大物。而劳伦斯的学术生涯自始自终都一直在应对各种资金问题,忙于应酬,游走于“银行家和石油巨头们”之间,和他们保持长久和互利的关系。这种形象显然与传统的特立独行、超脱利益的科学家形象南辕北辙。

最后,从科研结果来说,回旋加速器的产物也变得非常复杂和麻烦。当然,就物质实体来说,加速器的产物可以说是大自然中最简单的东西:各种粒子和原子。但是这些微粒的影响可是非常重大的。例如,1945年那颗在广岛投下的原子弹“小男孩”,其核物质就是由回旋加速器收集产出的。除了原子弹之外,放射性同位素还有许多商业用途,特别是用于医疗(如癌症治疗)。当然,如果处理不当,加速器产出的东西也可能是可怕的污染。


既然科研产物有了如此强大的军事力量或经济潜力,也就促使政府和富豪愿意向科学家投资。缺乏资金的科学家和看重潜力的政商界人士终于走到了一起。但他们的结合带来了新的问题,因为政客和商人并不是不图回报的,要他们投钱,自然就要在一定程度上受他们控制——要依靠政治家,就或多或少得卷入复杂的政治斗争中;要依靠资本家,就多少得陷入浮华的名利场。科学家再也难以独善其身。
在粒子物理学的支持下,美国在原子弹研发方面抢占先机,终结了二战并奠定了战后的霸主地位。这让美国政府尝到了甜头,并试图用制度的方式把这种科研模式发扬光大。
1945年,美国总统向科学家范内瓦·布什咨询,布什撰写了一份报告书,后来以《科学:无尽的前沿》为名出版。这份报告书中,布什极力鼓吹基础研究的重要性,他认为基础研究能够对社会带来长远的好处,所以希望政府能够提供大力资助。因为如果要依靠企业来资助的话,往往会聚焦于短期利益,不利于长足发展。同时,布什希望政府给科学家提供金钱和资源来资助研究就可以了,不要加以管控,因为自由研究的氛围才能够保证科学家的创造力。
布什报告的意义有时被高估了,有人以为美国之后的科技腾飞和国力强盛都归功于布什报告中呼吁的科技政策。事实上,布什所呼吁的政策并没有完全得到落实,实际上科学与政治的关系十分复杂,难以一概而论,布什报告构想的政策过于理想主义了。前面我们说过,科学家并不会自动地成为品德高尚的人,更不会自动学会对庞大的经费、行政和人力进行管理和分配。发钱给科学家并让科学家自由管理,仍然会面临许多权力和利益的复杂纠葛。
当然,布什报告牵涉的问题是重要的,那就是如何在大科学时代实现理想与现实的平衡,协调好科学与社会的关系。一方面我们必须承认,在新的时代,科学家不得不走出象牙塔,放下身段,和政治和资本周旋。但在另一方面,传统的自由、独立的科学精神仍没有过时。要坚持自由独立的科学精神,就更不能对科学研究已然卷入名利场这一实情视而不见,而是必须正视科学、资本、政治已然形成“复合体”的这一复杂现实。在此前提下,让自由求知的科学文化与复杂的名利环境保持平衡。
小结 责任
科学有着伟大的传统,也在今日社会中扮演了关键的角色。我们当然应该崇尚“科学”,但有些人对“科学”的崇拜过于偏执了,似乎只要是“科学”的就一定是纯洁无瑕、无可挑剔的。这种扭曲的心态反而会导致更多的人滥用科学的名义,做出各种不负责任的事情
许多人的逻辑是“好的归科学,坏的归其它”。就像一些心智年龄幼稚的成年人,总是不愿意正视自己的位置。凡是他做成了好事,他就沾沾自喜,把功劳都归给自己;凡是他搞砸了事情,他就怪这怪那,埋怨其他人干扰了自己或者限制了自己的发挥。
评价科学时很多人也是这样,文明的进步和生活的丰富,都归功于科学的昌明;但是如果哪里出现了坏事,出现了野蛮残暴、唯利是图、草菅人命、毒害环境等糟糕的事情,就要怪罪别人了,要么是政治家的错,要么是资本家的错,总之和“科学”无关。
这种态度是幼稚的、不成熟的。事实上,一方面,科学的成功也有赖于政治、商业、社会环境的支持;另一方面,各种环节出现的问题和风险,科学家也不该独善其身,而是应该挺身而出,担负起属于自己的责任。
在“大科学时代”,所有人——无论是政治家、企业家还是普通民众——都需要了解科学、关心科学,因为科学已经成为这个社会的“顶梁柱”。但另一方面,科学家也不再能够独善其身,只顾研究而不顾其它,科学家也应当了解和关心政治、经济和社会等领域的基本问题。关于此,爱因斯坦有一段精彩的寄语:“如果你们想使你们一生的工作有益于人类,那末,你们只懂得应用科学本身是不够的。关心人的本身,应当始终成为一切技术上奋斗的主要目标;关心怎样组织人的劳动和产品分配这样一些尚未解决的重大问题,用以保证我们科学思想的成果会造福于人类,而不致成为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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