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Meta,不等于让政府成为产品经理——谈“媒介即讯息”、家长责任、企业欺骗与国家家长主义

共 5,110 字2026.08.13

8月12日,美国加州奥克兰联邦法院开始为一宗可能重塑社交媒体责任边界的案件遴选陪审员。加利福尼亚、科罗拉多、肯塔基和新泽西四州指控Meta故意把Facebook和Instagram设计成容易使未成年人持续使用的产品,并对其安全性作出误导性陈述;29个州还指控Meta未经父母同意收集和使用13岁以下儿童的数据。开庭陈词预计于8月18日开始,审理可能持续六至八周。

各州要求的不只是赔偿。它们还希望法院命令Meta实施年龄限制、取消无限滚动并改变若干产品机制。Meta否认违法,强调公司长期与家长、专家和执法部门合作,并已推出青少年账户、联系与内容限制、家长设定使用时限等保护功能。

这不是社交媒体第一次因青少年问题走上法庭。2023年,多州总检察长已经联合起诉Meta;今年3月,新墨西哥州陪审团裁定Meta对平台安全作出误导性陈述,判处3.75亿美元民事罚款。8月6日,该州法院又认定Meta的平台显著促成了当地青少年心理健康领域的公共妨害,命令其另行支付5.67亿美元,并在五年内实施未成年人使用限制、通知管控和防止成年人不当接触儿童等措施。Meta表示将提出上诉

这轮诉讼最重要的变化,在于法院审查的已经不只是平台上出现了什么内容,还包括平台用什么形式呈现内容:无限滚动、自动播放、夜间通知、公开点赞和个性化推荐,是否构成由企业自己设计的伤害机制。

自由学者胡翌霖认为,从媒介环境学角度看,这种转向确实比单纯追究某一条帖子更切中问题。“媒介即讯息”意味着,信息被怎样排列、切割和不断刷新,可能比其中某一条内容说了什么更深刻地塑造人的感知和生活。

但他随即划出了一条界线:“批评的自由和治理的偏向不是一回事。”

媒介批判不能自动变成行政权力

胡翌霖并不为社交媒体的产品形态辩护。在他看来,短视频平台对注意力的切割、无限信息流对持续阅读能力的侵蚀,完全值得哲学家、教育者和文化评论者严厉批评。甚至相较于Meta,抖音式短视频媒介可能更典型地体现这种问题。

然而,证明一种媒介形态值得批评,与证明政府有权替所有人改造这种媒介,是两项完全不同的任务。

左派可以批评右派,严肃读者可以批评便士报,纸媒支持者可以批评电视,教师可以批评学生过度刷短视频。现代文明之所以允许这些争论,不是因为社会已经找到了唯一正确的媒介生活,而是因为不同价值可以在公共空间中竞争。

如果政府仅仅因为某种文化批评听起来有道理,便把它转化为全国统一的产品规则,那么批评者得到的便不再只是发言权,而是强制他人按照自己价值判断生活的权力。

保护儿童首先是一项家长责任

各国近年来经常以“保护青少年”为理由,为社交媒体设置最低年龄、身份验证、使用时限和算法限制。胡翌霖承认,这一目标本身当然具有正当性;他的疑问在于,儿童媒介生活原本主要处于家庭教育责任范围之内。

家长可以决定孩子是否看电视、是否拥有手机、每天练多久钢琴、能否使用社交媒体,也应当为这些决定承担责任。只要没有发展成严重虐待或监护失职,一般教育理念不应由政府统一决定。

在他看来,弹钢琴、刷Facebook、踢足球或阅读小说都可能让孩子高度投入。家长可以认为前者值得鼓励、后者应受限制,也可以作出不同判断。国家不能仅凭一种当下流行的教育价值排序,宣布某种沉迷天然高贵、另一种沉迷天然有害。

将互联网与烟酒类比,也不能完全成立。儿童在便利店购买烟酒时,通常离开了家长能够持续控制的场域;店员已经看见购买者本人,粗略核验年龄并不会额外建立一套庞大的数字身份系统。儿童接触社交媒体的入口,却主要是家中的电脑、平板和父母提供的手机,本来就可以由设备所有者和监护人控制。

胡翌霖因此认为,“在明明可以由家长掌控的入口,额外设置一个年龄验证关口以取代家长的控制,这既没有必要也没有正义”。年龄验证不仅可能把家长的教育权转交给平台和政府,还会迫使成年用户提交证件、面部图像或其他数据,以不断证明自己不是儿童。

每一种新媒介都曾被描述为儿童的毒药

在媒介史上,对儿童沉迷新技术的担忧并不新鲜。

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批评书写会损害记忆;大众报纸兴起后,精英批评读者抛弃严肃知识,沉迷犯罪、名人和都市奇闻;广播、电影和电视则被指责使儿童远离自然、运动、阅读和家庭交流。尼尔·波斯曼对电视娱乐逻辑的批判,至今仍有解释力。

这些批评不一定错。书写确实改变了记忆,电视确实改变了注意力,社交媒体也确实正在改变人与信息、朋友和自我形象之间的关系。

但技术的文化后果具有复杂性。书写削弱了某些口头记忆能力,却建立了文明的外部记忆系统;报纸传播八卦,也形成现代公共舆论;电视使人被动娱乐,也创造了新的新闻、教育和艺术形式。

过去的媒介难以对每一位读者进行身份认证,政府即使想把书本、报纸和电视节目锁起来,也很难建立全面关卡。到了互联网时代,技术上似乎终于可以要求每个人证明身份、年龄和使用资格,政治权力也因此更容易产生治理冲动。

胡翌霖担心,这种治理所造成的长期文明代价,可能比孩子多刷一段时间社交媒体更严重。一次次以儿童保护为名建立的身份识别、行为追踪和产品控制制度,并不会天然停留在儿童身上。

“利用弱点”不足以构成违法

原告将无限滚动、通知和推荐系统描述为利用青少年心理弱点的设计。胡翌霖认为,仅凭“利用弱点”无法建立清楚的法律边界。

技术本来就产生于人的不完满。人因为不愿意步行而制造交通工具,因为记忆有限而发明书写,因为希望节省体力而制造机器。商业同样不断回应人的虚荣、懒惰、焦虑和对便利的追求。

新闻利用人对错过重要信息的担忧;商场促销用“最后一天”刺激错失恐惧;化妆品广告利用容貌焦虑,保健品利用健康焦虑,新潮商品则利用人希望彰显身份的欲望。

胡翌霖直言:“如果‘利用弱点’是错误,那么早该从广告时代开始清算,而不是直到Meta案才想起来这茬。”

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商业手段都合理。企业可以说服消费者,却不能伪造消费者的同意;可以把退出按钮设计得不够醒目,却不能在用户已经明确关闭通知后暗中重新打开;可以宣传自己的服务,却不能通过虚假数据、含混条款和故意缩小字体诱导消费者作出其并不理解的承诺。

边界不应是“产品是否足够吸引人”,而应是企业是否欺骗、强迫或架空了用户已经表达的选择。

“半真话”同样可能构成欺诈

胡翌霖并不反对追究Meta的虚假宣传责任,但要求先查明公司究竟说了什么、知道什么,又怎样呈现相关信息。

他用食品宣传作比:产品标注“0蔗糖”,实际添加大量玉米糖浆,字面上未必完全虚假,却会使一般消费者形成“更加健康”的总体印象。企业若明知这种印象与实际营养风险不符,仍利用技术上正确的表述进行推广,就可能构成误导。

“‘半真话’的确有构成欺诈的可能。”他认为,企业没有义务主动公布所有内部研究,但一旦选择发布安全报告、强调特定指标或作出事实性保证,就不能用局部真实制造整体错误印象。

这也是此类案件需要中立陪审员参与判断的原因。欺骗有时不是一句话可以孤立判定的,而要看完整语境、普通消费者如何理解,以及企业是否有意借某种措辞引导这种理解。

不过,胡翌霖对Meta受到的部分指控仍持保留态度。如果公司只是宣称自己“致力于”建设安全、包容和支持性的社区,并介绍已经提供哪些工具,这更像一份价值观和努力方向的声明,而不是对现实结果的绝对保证。

社区并不完全由平台构成。Meta提供活动空间、交流工具、基本规则和管理机制,具体参与者也要为自己怎样发言、怎样使用工具及怎样管理时间负责。不能因为社区中出现了霸凌、焦虑或过度使用,就把每个结果都归结成平台没有兑现承诺。

企业不必负责传播全部科研结论

胡翌霖还反对把Meta变成青少年媒介研究的指定出版机构。

企业内部发现某些用户出现身体焦虑、记忆变化或负面社会比较,并不自动意味着这些结果具有唯一的价值解释。书写损害某些记忆能力,并不能推出书写有害;社交媒体使某些儿童减少线下活动,也不能单独证明其总体效果一定为负。

Meta并不垄断研究。大学、媒体、公益机构和政府都可以研究社交媒体后果,家长本人也往往是平台用户,可以形成自己的直接经验。只要Meta没有压制第三方研究、伪造数据或公开宣称与已知事实直接相反的结论,它就没有义务在注册页面向每名用户附上一份完整文献综述。

电视上的每部动画片不会先播放一段“长期看电视可能影响儿童健康”的学术综述,Facebook也不必在每次登录时承担整个社会的科学传播责任。

家长控制应由市场提供,而不是由政府统一设计

Meta是否应该提供更有效的家长控制工具,是另一个问题。

胡翌霖认为,平台可以提供,也会因家长需求而产生商业动力,但不应由政府强制规定每个平台必须具有哪一个按钮、采用哪一种默认值或设置多长时限。

家长控制并不只能由Meta实现。手机操作系统可以设置应用时长,第三方软件可以管理儿童设备,其他社交平台也可以把更完善的家庭控制作为竞争优势。家长如果重视这项功能,就会更愿意购买相应手机、应用或服务。

如果Meta利用支配地位阻止操作系统或第三方工具发挥作用,政府可以根据反垄断、产权和互操作性原则处理。企业可以不亲自制造一个按钮,却不应凭借平台权力拆掉别人提供的按钮。

胡翌霖更倾向于由具体受害者提起诉讼,再依照一般法律审理,而不是预先制定一套以儿童安全为名、深入管理所有平台界面的新制度。问题若属于垄断,就按垄断处理;属于契约欺骗,就按合同和消费者保护处理;没有必要把每个问题重新包装成特殊的社交媒体治理权。

孩子失控使用,首先是具体的监护问题

社交媒体过度使用确实可能与家庭失职同时存在。

孩子每天吃几公斤糖,长期损害健康,家长可能没有履行监护责任;即使是通常被认为健康的牛奶,一个孩子每天喝八升,也会造成伤害。足球、钢琴和阅读本身并非有害,但如果孩子为此长期旷课、缺觉、身体受伤,家长同样必须介入。

因此,一名家长明知孩子每天通宵刷手机、健康和学业明显恶化,却始终拒绝采取措施,可能构成严重的监护疏忽。国家在特定个案中介入,并不等于国家有权替所有家庭统一规定每天可以刷几小时。

前者是在处理一个具体监护人没有履行责任;后者则预先假定所有家长都没有能力决定孩子的媒介生活。

赔偿欺诈与管理产品,应当严格区分

新墨西哥州法院同时要求Meta支付巨额款项并改变若干产品功能;当前奥克兰联邦案的原告,也希望法院取消无限滚动、规定年龄限制并重塑推荐系统。

胡翌霖赞成把两类救济分开。

如果Meta作出虚假事实陈述、违法收集儿童数据、伪造同意,或者其具体行为对可以识别的个人造成了能够证明的伤害,法院可以要求赔偿,也可以命令停止相应违法行为。

但法院若进一步长期规定平台应该怎样排列信息、用户一天可以使用多久、算法必须优化什么价值,就不再只是纠正一次侵权,而是在成为一个持续性的产品委员会。

法官可以判断企业是否欺骗,却未必比家长、用户、工程师、文化评论者和市场竞争者更有资格决定,人类下一代应该生活在怎样的媒介环境中。

让各种自由彼此竞争

胡翌霖的立场并不是要求社会停止批评Meta。相反,媒介形式越重要,公众越应该认真讨论无限滚动、短视频、算法推荐和即时通知怎样改变文化。

反对者可以写文章、办学校、投资严肃出版物、开发新的平台、推出家长控制产品,也可以拒绝使用Meta。平台则可以为自己的设计辩护,用户和家长在不同方案之间选择。

市场的事情应该交给市场,包括自由的言论市场。例如我认为廉价报纸和电视正在伤害严肃阅读的文化,那么我可以通过自由发表批判的言论来唤醒公众意识,我可以坚持写作或投资严肃出版物,我可以加入电视产业生产更好的电视片,我可以投身教育行业向公众传递严肃阅读的理念,等等,但不应该让政府来拉偏架。现代文明所谓的自由精神,从来也不是专指“内容自由”,市场自由、创新自由、设计自由、批评自由等等,各种自由互相竞争和制衡,这是文明演进的常态。永远不可能达成一个所有人都满意的状态,新思想、新技术、新时尚,它们都总是充满争议的,政府应该保障公众的选择权和拒绝权,而不是代替公众进行选择。

Meta诉讼最终需要法院判断的是具体证据:公司是否欺骗消费者、是否违法收集儿童数据、某些设计是否对损害具有足够清楚的因果作用。当前案件尚未形成最终判决,不能预先把原告的主张当成事实,也不能因为反对政府家长主义,就宣布企业没有任何责任。

但这场官司所开启的制度边界,远比Meta一家公司的胜负重要。

媒介环境学告诉我们,平台形式会塑造人;自由主义则提醒我们,能够看见塑造,并不等于政府应当接管塑造。一个文明社会可以严厉批评自己的媒介,却仍然要求公权力保持克制:保护人免受欺骗、垄断和被伪造的同意,而不是替所有家长、儿童和用户决定什么才是正确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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