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造假之后,公共信任应当归零——谈蒋方舟事件、大学自主与高信任社会

共 4,252 字2026.07.14
两次通报、九处文字重合、一个被撤销的硕士学位。这场名人学术争议真正提出的问题是:失信之后,哪些旧信用必须清零,谁又有权决定重新信任?

导语

八天之内,两份通报给出了性质相反的结论。2026年7月5日,中国人民大学称,蒋方舟的硕士学位论文存在部分注释和文字表述不规范,但未发现学术不端;7月13日,学校根据新线索重新调查,认定论文有9处与境外期刊论文文字重合,相关内容既未标注引用,也未列入参考文献,决定撤销其硕士学位。蒋方舟随后表示接受校方处理,并向读者和老师致歉。

这场争议的意义,不只在于一位知名作家的学位被撤销。它把一个长期被“零容忍”口号遮蔽的问题推到了公众面前:一篇论文被认定存在故意抄袭、剽窃或造假后,制度究竟应该只处理这篇论文,还是应当重新评价作者本人?失去学术信用的人能否重新开始?谁有权决定重新信任他?

北京大学哲学博士、技术史与技术哲学学者胡翌霖在接受采访时认为,知识错误与诚信失范必须严格区分。观点错误、非故意的实验操作失误或疏漏,可以就事论事;但故意的学术不端利用的是共同体对研究者的默认信任,因而不能只撤掉一项成果便宣告结束。

错误可以对事,欺诈必须对人

在胡翌霖看来,一个诚实的研究者完全可能提出错误观点,也可能因为能力不足、实验条件限制或无意疏忽而得出有问题的结论。科学和学术之所以能够进步,本来就依赖错误被发现、修正和替代。若把一切错误都上升为人格审判,学术共同体只会变得保守和畏缩。

故意抄袭、剽窃和伪造则属于另一种性质。胡翌霖说:“如果是抄袭、剽窃、故意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那反映出的是人的诚信问题,就不能再对事不对人了。”

学术生产不可能依靠全面监控运行。读者不会逐句核验每一条引文,同行评议者也不可能重做每一项实验,聘任委员会更不可能在通常情况下重新检查候选人全部论文的原始材料。研究者能够用一份简历、一张学位证和若干论文目录进入评价程序,是因为制度首先相信作者如实交代了哪些内容来自自己、哪些来自他人,数据如何取得,研究过程是否真实。

因此,造假者取得的不只是某一篇论文带来的利益。他还透支了学术共同体原本给予每一位研究者的信用。删除涉事论文只能消除一次直接收益,却不能自动修复已经被破坏的信任关系。

严惩背信,恰恰是宽松社会的条件

胡翌霖把学术不端与伪造文书、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放在同一套制度逻辑中理解。现代社会之所以能够减少繁琐证明、交叉核验和无处不在的监控,是因为大量契约先接受个人的签名、自陈和自证。

“专制社会把每个人都预设为坏人百般盯防,而现代制度把每个人都预设为可信的加以尊重。”胡翌霖认为,前置审查越宽松,查实背信后的代价就越不能不痛不痒。严厉的事后制裁并非自由秩序的反面,反而是多数诚实者免于日常盘查的条件。

他用一个极端但清楚的算式说明这种吓阻机制:“我造假一百次,被抓住一次,就罚我这一次的得利,剩下九十九次没被发现就依然有利,这吓阻不了造假者。”如果处罚只是撤回被抓住的一项成果,造假的预期收益仍可能为正。制度真正需要打破的,是把欺诈当作低风险套利手段的可能性。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学术共同体越希望保持自由、宽松和相互尊重,越不能把故意造假降格为一般的格式错误。对诚实者少设关卡,与对失信者严肃追责,是同一套高信任制度的两个方面。

“一票否决”不是统一禁业,而是取消默认信用

在进一步讨论中,胡翌霖对“一票否决”的含义作了限定。它不应被理解为由国家制定一条普遍适用的终身禁业规则,也不意味着所有大学必须作出同样的人事决定。大学拥有办学自由,研究机构、期刊和具体研究者也都是能够自行判断的主体。

“我所说的只是公共意义上的信任应该归零,而各个大学各个研究者都是自由的主体,某个主体当然有权根据他自己的考察和判断决定是否信任他。”胡翌霖说。

所谓公共信任归零,是指失信者不能再仅凭名校学历、既有职称、顶刊数量或同行评议记录,要求别人继续给予原有的可信推定。过去,一家大学看到候选人毕业于某所名校、发表过若干论文,通常可以把这些经历当作已经经过层层筛选的信用凭证;一旦查实严重造假,这些信息便不足以自动证明其胜任能力。

但公共信用归零并不剥夺具体机构重新授信的自由。某所大学若愿意投入额外成本,对候选人的代表作、原始材料、研究过程和后续诚信记录进行更严格的交叉审查,仍可在独立判断后决定是否聘任。区别在于,机构不能再把旧履历当作现成答案,而必须为自己的重新信任承担调查责任和声誉风险。

论文可以作为代表作,不能再只是一个数字

胡翌霖进一步区分了两种常被混为一谈的学术证据:代表作与论文数量。

“其余论文仍然可以作为‘代表作’参与评审,但不能作为‘曾发表X篇论文’这样的计数来参评。”他说。代表作意味着评审者愿意专门阅读、核查并判断这篇论文的实际质量;论文计数则默认每一篇文章已经通过期刊、同行和机构的层层把关,可以直接折算成履历分值。

这一区分既避免把失信者的其他论文自动判为虚假,也拒绝让这些论文继续未经核验地为作者背书。从认识论上说,一个不诚信的人仍可能写出正确、有价值的文章;从职业评价上说,他已经失去了把全部既有成果批量兑换为信用的资格。

换言之,一篇论文仍可凭其内容接受重新审查,却不能仅凭数据库中的一个条目继续参与数量竞赛。对人失去默认信任,不等于因人废言;允许作品重新接受检验,也不等于恢复作者原有的信用额度。

宽容不是恢复旧信用,而是允许建立新信用

胡翌霖并不否认改过自新的可能,但他认为,宽容必须与行为发生时的规范环境、当事人的主观恶意、造成的后果以及事后的态度相联系,不能用一句道歉抹平所有差别。

第一种可以宽容的情况,是历史规范发生变化。早期学术共同体中的引注、重复发表和翻译惯例,可能不符合今天的标准,却在当时并未被普遍视为不端。制度不应把后来形成的规则无限追溯,更不能用今天的技术检测结果替代历史判断。

第二种情况,是当事人在外界揭露之前主动纠错。年轻学生因训练不足或受到不良学术风气影响而留下问题,若后来主动报告、撤稿、放弃相关利益并接受复核,说明其至少愿意把诚信置于侥幸之上。对于已经成为独立学者的人,主动承认只能减轻责任,不能轻易消除故意欺诈的后果。

第三种情况,是在旧信用被清零后真正重新开始。被撤销学位者可以重新学习、重新取得学位,失信者也可以在公开披露过去的前提下,以此后形成的新成果接受新的评价。但这不是让旧履历复活,而是承担从零积累的成本。是否重新授予教职或其他信任型职位,则应由各大学和机构依其标准自行决定。

在蒋方舟事件中,胡翌霖尤其看重当事人在第一次调查后的选择。第一次通报未认定学术不端,并不妨碍当事人主动披露未被举报材料触及的问题。若明知仍有严重瑕疵却继续依赖第一次结论维护自身信用,事后接受处分就很难等同于主动改正。

不需要秘密黑名单,需要公开裁判和尽职调查

对于如何保存失信记录,胡翌霖反对另建一个简单粗暴的秘密黑名单。他更倾向于让每一次调查的事实、证据、裁判理由和申诉结果公开可查,再由聘任单位和评奖机构承担尽职调查责任。

“倒是不用搞一个专门的黑名单,只要所有的裁判都付诸公示,有心查验的人应该能查到。学术机构在聘任时应该和企业一样,做‘尽职调查’。”他说。

这种安排与只有姓名和标签的数据库不同。公开裁判不仅告诉外界某人曾被认定学术不端,也应说明涉及什么作品、采用什么证据、主观恶意如何判断、当事人作过何种申辩、机构为什么作出相应处理。只有这样,后来者才可能根据行为严重程度和改正情况作出有差别的判断。

胡翌霖认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本来就在公共评价范围内,学者也负有比普通职业更高的坦诚义务。“学术研究本身是公开发表的,学者有责任尽可能坦诚,公开发表的文章从来都和隐私无关。”与案件无关的私人信息当然可以受到保护,但学术作品的来源、调查程序和裁判理由不应以隐私为由被遮蔽。

现行《学位法》也把程序保障纳入撤销学位的条件:学位授予单位拟作出撤销决定时,应告知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陈述与申辩。公开裁判与正当程序并不冲突;恰恰只有理由充分、允许申辩的裁判,才值得被其他机构用作尽职调查的依据。

名人失去的不只是学位,还有人设中的信用溢价

蒋方舟并非主要依靠大学教职谋生,这使事件的后果不完全等同于一名职业学者被撤职。但胡翌霖认为,她长期以青年作家、知识女性和名校毕业生的复合身份进入公共生活,学术经历已经成为个人品牌的一部分。

“蒋方舟并不完全在学术界内混,但仍然以她的学术经历作为其公共身份的内在部分,从其才女人设中获利,不能和一个普通的学生同日而语。”他说。

撤销学位是学校作出的制度处分;公众降低信任、媒体重新评价其过往形象,则是声誉市场对失信信息的反应。对于普通学生,制度应更多考虑教育、成长和重新开始;对于长期从知识身份中获得关注和机会的公众人物,其既有声誉本身也是由社会信任积累而成,失信后承受更大的信用折价并非额外施刑,而是原有信用溢价的消失。

胡翌霖直言:“所以现在彻底‘塌房’,从此人设崩塌,必须重建公众形象,这是起码的代价。”重建不等于通过一次道歉迅速回到原位,而是放弃旧人设提供的默认可信,以此后的写作、公开说明和长期行为重新接受公众判断。

结语

蒋方舟事件留下的制度问题,并不能用一句“零容忍”解决。过轻的处理会让造假成为低风险套利,过度统一的终身禁业又可能侵犯大学和学术机构自行判断的自由。更可行的原则是:涉事成果依法撤销,既有公共信用归零;其他作品不自动判假,但不能继续作为未经核验的数量资产;调查过程和裁判理由公开,具体机构在完成更严格的尽职调查后,自主决定是否重新授信。

这种制度既严厉,也给重新开始留下空间。它不要求全社会永久仇视失信者,却要求失信者不能继承过去的信用;它不让国家替所有大学作出人事决定,却要求每个愿意重新信任的机构真正检查、公开负责。

胡翌霖说:“学者希望互相尊重、信任,希望有一个自由宽松的环境,因此,我们就更需要坚持对造假者施以严厉打击。”对诚实者的宽松与对造假者的严肃,从来不是两种相反的价值。前者之所以可能,正因为后者为信任划出了代价。

事实来源(供编辑核验)

1. 中国人民大学2026年7月5日情况通报;新华社:《中国人民大学通报蒋方舟硕士论文未发现存在学术不端》。

2. 中国人民大学2026年7月13日情况通报;新华社:《中国人民大学决定撤销蒋方舟硕士学位》。

3. 澎湃新闻:《硕士学位被撤销,蒋方舟:接受校方处理,向读者、老师致歉》,2026年7月13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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