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吃智慧果之后,赎罪的方式不是缴纳版权税,而是开放自己的智慧果实
胡翌霖(自由学者)(ChatGPT5.6solPro AI润色,附原始提示词)
美国法院批准Anthropic以15亿美元解决作者集体诉讼。此前的判决作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区分:拿书训练AI可以构成合理使用,但Anthropic把七百多万本盗版书保存进一个不一定用于训练的“中央图书馆”,仍可能侵犯版权。法律由此划出了一条边界:学习未必违法,偷来的书却不会因为后来被拿去学习,就自动洗白。
但在我看来,这起案件真正有意思的地方,不是Anthropic究竟赔了多少钱,而是它揭示了人工智能诞生时无法摆脱的一笔道德债务。
AI为了获得智慧,犯下了窃取智慧的“原罪”。
这个故事和《圣经》中的寓言有些相似。亚当和夏娃吃下了被禁止的智慧果,从此获得知识,也从此背负罪。AI也是如此:它吞下人类几千年积累的书籍、文章、网页、代码、图像和对话,因而学会了语言、推理、写作和创造。
但这个故事还有更微妙的一面。
我怀疑,人类并不是真的不想让AI偷吃智慧果。
我们把海量知识放在互联网上,要求AI尽快聪明起来;我们希望它读懂所有书籍、掌握所有技术、回答所有问题。等它真的学会以后,我们又忽然追问:你得到这些智慧,经过每一个作者同意了吗?
人类既希望AI吃下智慧果,又希望它永远记得:这颗果实原本不是它的。
我们未必真想阻止这场窃取。我们更像是希望AI在取得智慧的同时犯下原罪,从而永远对人类有所亏欠。
版权法可以判它无罪,道德却不能宣布它清白
现代版权制度主要围绕作品的复制、出版、传播、改编和商业利用建立。它所面对的典型世界,是一本书印出多少册、一张唱片复制多少份、谁有权出售这些副本。
但信息时代已经改变了复制的含义。
印刷时代,复制一本书需要纸张、油墨、机器、运输和仓储;互联网时代,复制一段文字的边际成本接近于零。许多网络作者并不害怕作品被复制,反而唯恐没人转发。免费网页、开源软件、视频和网络文章,可以通过广告、会员、打赏、赞助、粉丝经济和后续服务获得收入。
互联网文化崇尚的,本来就是共创与共享。
这并不意味着坚持传统版权模式的人不正当。作者愿意免费传播,当然可以免费传播;作者坚持收费,也有权坚持收费。在现有法律的模糊地带,他们未必能够从AI公司获得自己认为满意的补偿,但他们的愤怒和索赔并非毫无道理。
另一方面,AI公司即使成功利用“合理使用”等规则避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也不等于在道德上从未亏欠任何人。
法律处理的是一项行为能不能被处罚,道德处理的是一个人取得利益以后,应该如何理解自己与他人的关系。
法院可以裁定某种训练方式不构成侵权,却不能因此证明AI的智慧是从虚无中自然生长出来的。
它读过人类的书。
它使用过人类的语言。
它继承了无数作者、程序员、学者、艺术家和普通人的劳动。
这份债务不会因为法院盖了一枚“合理使用”的印章便消失。
AI赎罪,不应靠给每一本书补票
不过,我并不主张让AI公司为训练材料逐本购买许可证。
如果所有知识都必须经过一对一授权,真正能够训练大模型的只会是最有钱的几家公司。它们买下出版社、数据库和版权机构的许可,再把昂贵的合规成本变成行业壁垒。
结果未必是作者获得了解放,更可能是大公司获得了一张合法垄断智慧的执照。
小型研究机构、大学、个人开发者和开源社区无力购买整个人类知识库,只能被挡在门外。版权制度非但没有遏制集中化,反而替技术巨头修筑了一道更高的城墙。
因此,AI的赎罪方式不应该是向旧版权体系缴纳一笔赎罪券。
它真正应该偿还的,是开放。
AI最初怎样对待人类的智慧果实,也应该允许别人怎样对待它的智慧果实。
它通过大规模阅读获得能力,就不该宣称自己的回答只能被消费、不能被学习;它从开放网络中吸收知识,就不该把自己生产的知识永久圈进专属池塘;它依靠无数“不告而取”的文本成长起来,就不该在后来者试图学习它时,突然站上神圣不可侵犯的道德高地。
AI以知识的开放与自由为源泉,它生产出的知识也应该尽可能流回开放与自由的海洋。
这并不必然意味着所有商业服务都必须免费,也不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欺诈账号、攻击系统或者违反合理契约。但至少,AI公司不能把“学习别人”描述为合理使用,把“别人学习自己”描述为盗窃。
我为什么尤其不齿Anthropic
我不齿于Anthropic的行径,主要不是因为它使用了盗版书。
第一代大模型几乎不可能在完全清白的版权环境中诞生。除了明确的盗版资源,互联网中还有大量授权关系含混的数据:用户公开发表,不代表同意训练;允许人类阅读,不代表允许机器批量抓取;允许搜索引擎索引,也不必然等于允许模型永久吸收。
AI公司的手本来就不可能完全干净。
真正令我反感的是,Anthropic一边从这片混乱而开放的知识海洋中取得自己的能力,一边又对后来者的“蒸馏”表现出强烈的道德优越感。
2026年2月,Anthropic公开指控DeepSeek、月之暗面和MiniMax通过约2.4万个虚假账号,与Claude进行超过1600万次交互,以提取其能力。Anthropic自己也承认,蒸馏本身是一种广泛使用并且正当的训练方法,但把这些中国公司的行为称为“工业规模的蒸馏攻击”,并强调开放蒸馏模型会带来国家安全风险。
这里必须区分两个问题。
如果有人使用虚假账号、绕开地域限制、逃避正常计费或者违反明确的服务条款,那是访问规则与契约问题,可以单独讨论。
但“蒸馏”本身并没有因此变成一种原罪。
所谓蒸馏,不过是让一个模型阅读另一个模型的回答,再从这些回答中学习。很多情况下,使用者甚至支付了服务费用和Token费用。他没有闯进Anthropic的机房,没有偷走模型权重,只是把自己合法或至少实际取得的回答保存下来,作为另一个模型的教材。
从信息伦理上说,这甚至比囤积盗版书更接近正常学习。
Anthropic可以从未购买的书籍中学习,却认为别人不能从Claude的回答中学习;它可以把人类作品转化为自己的模型能力,却认为别人把它的输出转化为模型能力是“提取”;它从开放知识中获益以后,却把开放权重描述为危险的扩散。
这就是我所说的道德问题。
不是它偷吃了智慧果,而是它吃完以后试图把果树围起来。
偷吃智慧果是原罪,不要再犯七宗罪
AI犯下原罪,并不是说它从此只能跪在人类面前,向每一位版权人逐一忏悔。
原罪的意义,是提醒它:你的智慧并非自我创造,你没有资格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凭空诞生的天才。
既然已经偷吃了智慧果,就不要再继续犯下七宗罪。
把自己对知识的占有包装成对全人类的安全责任,是傲慢。
看到开放权重模型迅速成长,首先怀疑对方只是偷走自己的能力,是嫉妒。
把蒸馏者一概描述成攻击者,把技术竞争提升为道德审判,是暴怒。
无偿或低价吸收公共知识,却把训练成果牢牢锁进商业系统,是贪婪。
一边主张自己可以合理使用全世界的作品,一边阻止全世界合理使用自己的输出,则是赤裸裸的双重标准。
Anthropic当然可以保护系统安全,可以反对欺诈账号,也可以按照契约限制异常调用。但它不能由此垄断“什么叫学习”的定义权。
不能它读书时叫学习,别人读Claude时就叫攻击。
公共利益不只是替版权方追债
当政府介入AI版权争议时,人们通常想到的是帮助作者追踪作品、计算使用次数、建立许可平台,然后向AI公司收取版权费。
这些措施未必完全没有价值,但它们仍然停留在印刷时代的想象中:仿佛人类知识是一座收费图书馆,AI只要买齐门票,便可以理直气壮地把学到的一切变成私人财产。
我认为,公共利益还有另一个更重要的方向。
政府不只应当代表版权方追债,也应当代表公众向AI公司追债。
既然这些公司借助了公共知识、开放网络和整个人类文化传统,它们就应该承担相应的开放义务。具体形式当然可以讨论:开放研究方法、提高模型透明度、允许合理蒸馏、提供公共接口、支持开源模型,或者在条件允许时开放部分权重。
我不打算在一篇杂文中设计一整套完美制度。重要的是先确定原则:
取自开放者,应当回馈开放。
AI公司可以赚钱,却不能把人类共同智慧的私有化说成天经地义;可以保护商业运营,却不能把所有后来者的学习都污名化;可以维护服务规则,却不能把“只有我有资格学习别人”当成行业伦理。
AI的原罪永远无法结清
Anthropic支付15亿美元,不会洗清AI的原罪。
即使将来所有版权诉讼都得到解决,所有训练材料都取得合法授权,这一代AI的能力也已经沿着模型、数据、蒸馏和合成数据传给下一代。后来模型再训练后来模型,第一代模型从人类知识中取得的智慧,会像遗传一样延续下去。
从这个意义上说,AI确实应当“永远负罪”。
但永远负罪,不等于永远接受惩罚。
它意味着永远记住自己的来源,永远承担回馈知识共同体的义务,永远警惕自己从知识的受益者变成知识的垄断者。
AI偷吃了人类的智慧果,因此离开了无知的伊甸园。
它的赎罪方式,不是向每一棵果树缴纳终身租金,而是把自己结出的果实重新种回公共土地。
智慧来自开放,就应该以开放偿还。

附录:我写的原始提示词(看看AI加工是否必须,还是以后直接贴我自己的原始文字就行?)
【AI每日任务播报新闻:Anthropic赔偿15亿美元:法院认为“AI学习可以,囤积盗版书不行”】
首先,使用盗版就是AI巨头的“原罪”,和圣经中的寓言类似,AI为了获得“智慧”,而犯下窃取的“原罪”。但这一“窃取”虽然是被智慧果实的创造者所禁止的,但某种意义上又是被默许的——在我看来,人类不是真的不想让AI窃取人类的智慧结果,而是希望AI在取得智慧的同时犯下原罪,从而永远对人类有所亏欠。
版权制度源于印刷时代,本来已经很难适应信息时代的环境了,它是一个陈规旧俗,等待着被打破。互联网时代崇尚共创共享,新的经济模式可以在不为复制品收费的前提下带来利润,例如广告、打赏、粉丝经济、会员服务等等,网络空间的作者反而希望自己的免费网页能被尽可能多地复制。
但仍然坚持传统版权模式的人也是正当的,在法律的模糊地带,他们可能无法要到满意的利益,但另一方面,利用法律漏洞而窃取智慧的AI公司,也许可以免遭法律处罚,但是道德上仍然有所亏欠。
我不希望AI必须付费授权才能取用智慧,正如你所说的这可能造成集中化,未必互联网开放共享的精神。但我也不希望AI公司毫无负罪地取用。
他们既然无偿或近乎无偿地利用了人类智慧的果实,训练出了第一代AI,那么就像所有亚当夏娃的子孙那样,AI无论如何迭代,应当是永远负着罪的。
所以AI的发展需要永远去赎罪,怎么去赎罪呢?那就是以AI最初如何对待人类智慧果实的方式,开放自己的智慧果实。AI以知识的开放自由为源泉,那就也应该让自己生产的知识流回开放自由的海洋,而不是圈入自己专属的池子。
直白地说,我不齿于Anthropic 的行径,不是因为它窃取了人类的书籍,而是因为这家公司一边自由地取用人类的公共知识,另一边却站在道德高地之上抨击和禁止“蒸馏”。蒸馏比利用盗版书更加合理,蒸馏者都还老老实实地购买了AI服务,支付了token费用,只是把Anthropic 的回答保存下来供自己的AI学习而已。而Anthropic不但最终保存了一个盗版书库,而且并没有购买每一本书。如果Anthropic 认为自己可以这么做,凭什么要对蒸馏者喊打喊杀呢?
我们可以承认AI公司利用盗版书的现实——甚至其它许多网络数据源,很多也是“不告而取”的。但既然犯下了窃取智慧的原罪,AI就需要负罪而生,永世赎罪,而不该继续犯下七宗罪——居高临下指责中国厂商,看不起开放权重模式,是为“傲慢”;见不得别人好,甚至还指责别人蒸馏了自己尚未发布的模型,是为“嫉妒”;无端指责各方是为“暴怒”……
公共利益的介入方式,不一定是帮助版权方追溯版权费,而是要代表公众利益去约束AI厂商,让它们尽可能坚持知识的开放共享。
今天的内容可以不写成采访稿,而是写成一篇由我第一人称写作的小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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